两部门推进医保与商业健康险双平台信息共享
【环球网财经讯】为进一步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功能,推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共享,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医保局”)近日起草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共享的协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双平台将在政策性业务、药品目录、支付结算情况等六个领域开展合作。
具体来看,一是双平台将通过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性业务领域的信息共享,支持医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分析,提升保险公司承办(经办)服务能力,在做好历史数据分析基础上更科学地设计保障方案,保证政策有效落地实施。
二是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在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和医护人员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支持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
三是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历史数据汇总分析的信息共享,支持商业健康保险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人群开发产品,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四是通过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在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结算情况的信息共享,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提高理赔处理时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理赔结算服务等。
五是通过基本医保参保报销和商业健康保险投保理赔情况的信息共享,支持医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管控方面开展合作,有效识别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持银行评估信贷风险,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于合作方式,《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共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级医保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在具体应用场景下的信息查询和使用需求,依托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通过总对总对接,以适当方式进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