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不随意停发贷款
【环球网财经讯】日前,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不随意停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引发市场关注。

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可以采取不动产按份额抵押、资产授托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等创新扶持措施,简化贷款审批条件和程序,降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增强金融支持的稳定性,不随意停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
起草说明显示,为激发广州市民营经济组织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广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启动了《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制定)》的起草工作。该项目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正式项目,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开展了调研论证、听取意见,充分吸纳外地相关立法经验,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促进工作的探索实践,针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意见。
草案征求意见稿共42条,分设7章,涵盖了总则、要素保障、创新发展、政商关系、规范引导、权益保护等内容。一是加强要素保障。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二是推动创新发展。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专精特新扶持政策体系,建立培育工作机制等。三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建立健全常态化数字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四是重视规范引导。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为规模以上企业、限额以上企业等。五是保障合法权益。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履行政策承诺和合同约定,不得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应付款项,并强化了审计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