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间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案件背景:
热情的主播、熟练的话术、超低的价格,这是直播带货常见的营销方式,营造出令消费者躁动的直播间氛围。但也存在部分法律意识淡薄的主播为了盈利,售卖假货的情形,不仅让消费者受到损失,也让自己陷入负面舆论当中。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的行为,与商品的销售者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最简单的道理,应由这个销售者履行换货、退货、退款等义务。在实践中,究竟谁是真正的销售者存在着不同情形。
在202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环球网财经中心记者邀请到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屾山律师,为大家就“在直播间买到假货,如何维权?”进行分析。
律师分析:
如果主播是在为个人经营的网络店铺或者自己所在企业销售商品,这时主播个人或者其所在企业就是销售者。如果主播是利用自己的网络人气来帮助其他商家推销商品,这时实际销售的商家是销售者。这种情况下,销售者又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主播在推销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品,那么实际销售者是电商平台;另一种是主播在推销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的商品,这时销售者就是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
消费者在直播间买到假货,有权要求上述销售者换货或者退货退款。销售者同时构成欺诈的,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要求其“退一赔三”,三倍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应赔偿500元。因售假还造成消费者或他人人身损害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销售者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销售者属于“知假卖假”,受害人还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要求销售者支付上述所受损失总额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金。
消费者可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举报销售者存在售假的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除了实际销售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之外,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是否需要向消费者担责呢?岳屾山律师表示:实践中根据各方合作模式的不同,直播间运营者可能是主播个人、主播设立的企业、主播合作的MCN机构等等。根据相关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向消费者承担责任:
第一,直播间运营者销售自营商品的。此时直播间运营者和销售者是同一主体,自然应向消费者承担责任。
第二,直播时未尽到“标明实际销售者”义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三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须以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方式标明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的名称。直播间运营者不能证明已尽到上述义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商品销售者的全部赔偿责任。直播间运营者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上述义务的,是否需要承担销售者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还要由法院根据直播间运营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合作模式、交易过程以及消费者认知等因素综合认定。
第三,直播间运营者构成广告发布者的。直播间运营者销售他人经营的商品时,通过直播介绍商品的行为构成商业广告的,直播间运营者就具备了《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身份。广告发布者在下列情形下须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第一种情形是,不能提供实际销售者(即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第二种情形是,直播销售的假冒商品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或者明知是售假行为仍然提供直播带货服务的,须与实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直播平台需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直播平台先行赔偿。直播平台赔偿后,可向直播间运营者追偿。
第二,未审核直播间运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的,应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直播中出现的其他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未审核直播间运营者相应资质的,在个案中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明知直播间运营者存在售假情形或有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但未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的,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主播而言,在其个人既不是销售者,也不是直播间运营者的情况下,还可能因具有广告代言人的身份需要向消费者承担责任。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作推荐、证明的,会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此时,如果直播销售的假冒商品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或者主播明知是虚假广告仍然进行推荐、证明的,那么主播个人应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从岳屾山律师的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销售者是最直接的责任人。消费者通过平台网页无法查询到实际销售者身份的,可向平台投诉并要求其提供直播间运营者、销售者的身份信息,平台拒绝的,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平台提供上述信息或者先行赔偿;消费者得到上述信息后,便可以向实际销售者主张权利。关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平台、主播个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消费者可将相关主体一并起诉,由法院根据案情予以认定。
消费者在直播间购物担心买到假货的话,可以对主播推销商品的过程和自己下单的过程进行录屏,保留视频证据。如发现买到假货的,可尝试向正规厂家或品牌商申请原厂鉴定或品牌鉴定报告,或者保存商家承认商品是仿冒品、假货的文字记录作为证据,便于以后能较为顺利地维权。
律师介绍:
岳屾山: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兼职法律硕士导师;黑龙江大学客座教授;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和劳动关系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约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