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银行公告,3亿元二级债不提前赎回
【环球网财经讯】据中国货币网信息披露,日前,烟台农商行发布“2018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内容显示,规模为3亿元的“18烟台农商二级01”债券,烟台农商行本期不行使债券赎回选择权,未赎回部分债券利率为5.8%。

公开资料显示,“18烟台农商二级01”是烟台农商行2018年4月10日发行的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赎回权,烟台农商行在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有权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该品种债券。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银行赎回二级资本工具的条件包括,一是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二是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国金证券研报分析指出,此次烟台农商行不赎回行为或出于两个原因,一是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且关注类贷款比率较高,赎回后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标准,二是银行盈利能力恶化、新发成本较高,面临一定的再融资压力。
据中国货币网公布的烟台农商行2022年度第三季信息披露报告,截至2022年9月末,烟台农商行资产总额为581.34亿元;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0.87%,核心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9.15%。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资料显示,此前,烟台市所辖区域内已有山东莱州农商行和山东龙口农商行两家银行不行使赎回权,分别于2021年9月和2022年10月发布不赎回二级资本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