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银行拟发行不超过50亿元可转债,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环球网财经讯】3月3日,瑞丰银行发布公告,披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3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据3月2日公告,瑞丰银行发布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此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不超过50亿元,(含 5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该行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瑞丰银行在募集说明书中表示,截至2022年9月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6.5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69%,随着该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一系列举措的全面推进,可以预期,该行的资本在未来将会加速消耗。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将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
此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
此前,瑞丰银行发行可转债已获浙江银保监局批复。据1月11日公告,瑞丰银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3〕18 号),同意该行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