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被约谈事件的疑问?_风闻
前益-12-07 21:11
喜茶与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合作,使用了三尊罗汉瓷雕的照片,制作了“我佛持杯”佛茶拿铁。
联名产品11月28日上线,市场反应很好,但产品寿命极短暂。
原因就是深圳民宗局于1日约谈了喜茶,深圳民宗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民宗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研究,他们(喜茶)其实打的是个“擦边球”,“现在只能约谈他们,约谈也是法律手段之一,而且他们公司也很配合,认错态度很好,周五晚上就给我们发了整改报告,12月3日已经全部下架了”。
什么叫做"擦边球“?到底违法了没有?深圳民宗局似乎未珍惜此次“普法”机会,没有做出一个清晰的解释。
按照新闻报道,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也提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禁止以佛教道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一般来说,宗教指的是一个建制化的信仰团体,比如大致像是一个由方丈领导下的佛寺。前述意见、办法、条例载明禁止许可范围,针对的是这类宗教团体的活动边界。民宗局在常识上一般也是管这个的,怎么管到社会上的公司推出什么商品呢?
有人说,喜茶使用佛教的符号和图案作为商业包装,是对佛教的不尊重和亵渎。还有人说,喜茶这样做,违反了不许在公开场合传教的规定。可是细究起来,这都对不上。
中国有不允许对宗教不尊重和亵渎的规定吗?那如果有人批判宗教,又该怎么定性?
喜茶也属于世俗社会,不是宗教团体,不存在“在公开场合传教“的事情。
如果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这里的“宗教名义”理解成“只要带有佛字或佛之形象的名义”
如果喜茶推出这样的产品,就算“在公开场合传教“?或者“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
那么佛跳墙、铁观音怎么办?是否要下架?玉石类、雕塑类、画像类之类的佛像商品,要下架吗?西游记之类影视,还有衍生的旅游和纪念物,是否也需要下架?
这些,算不算也是对佛教的不尊重和亵渎,或者违反了不许在公开场合传教的规定呢?
而且,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的18罗汉瓷雕,在喜茶联名产品下架后,依旧在官微上保留对它们工艺的介绍。
如果去参观这个博物馆,大概也有这样的瓷雕可以购买,那么,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也不是宗教团体,展示的无非就是景德镇那里的所有类似陶瓷厂的精华工艺。
那他们的展出,出售,算是“在公开场合传教“吗?为什么不去约谈他们?
淘宝上有大把这种雕塑工艺品,可以购买,是否都因为对佛教的不尊重和亵渎,或者违反了不许在公开场合传教的规定,而需要下架?
在喜茶联名产品下架后,依旧在官微上保留对它们工艺的介绍,淘宝上人有大把此类商品出售,这岂非顶风作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