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是殖民主义吗?_风闻
前益-1小时前
巴勒斯坦不是一个民族名字,只是那一块地区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别意义,也没有什么属性。
这块地并不是被某个民族独占的,历史上,你来我往,出现在这块土地上的民族和建立的国家无数,不能说属于谁不属于谁。犹太复国主义出现后,很多当地的犹太人组织,也以巴勒斯坦命名。
以色列是最早在这块土地建立国家的民族之一,也是从这里被赶到全世界的,他们对这里有深厚的认知,这个是被全世界认可的。
这块土地上的阿拉伯人从来没有建立过独立的国家,也没有巴勒斯坦这样的国家出现过。犹太人走了以后,这块地区被不同大国统治,从来没有形成独立的国家。
犹太人并没有完全离开这个地区,还有少量的留了下来,周边阿拉伯地区也有不少的犹太人留了下来。
奥斯曼帝国,是个多民族帝国,属下有犹太人,阿拉伯人,穆斯林,基督徒,等等各种民族和宗教的臣民,甚至还有欧洲巴尔干地区,包括希腊,南斯拉夫各民族。
犹太人早在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时期,因为犹太复国主义的影响,已经开始大规模的向巴勒斯坦地区移民。
此时,巴勒斯坦归属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管辖,犹太人是奥斯曼帝国承认的合法国民。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来到巴勒斯坦地区定居的犹太人,占巴勒斯坦地区人口的三分之一。由于犹太人带来的工商发展,周边的阿拉伯人也大量移民到巴勒斯坦,甚至比犹太人移民更多,在巴勒斯坦在特拉维夫和海法等犹太人建立的现代城市和周边,这些移民来的阿拉伯人,实际上是依附于犹太人建立的现代工商经济。
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并不独立,最早斗争是阿拉伯人和犹太人的斗争,并没有“巴勒斯坦人”这个称呼,也没有这个群体。阿拉伯人的斗争也不是要成立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家,只是想瓜分这块地区。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斗争,不是殖民对土著的斗争,犹太人并没有占到权力或武力的绝对优势,双方的斗争互有伤亡。和平共处全部为犹太人所提议,而为阿拉伯人所破坏。
西方从两个方面夸大了犹太人和阿拉伯人的矛盾,把阿拉伯人(尤其是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描述成受害者,以色列描述成加害者。阴谋论一点说,是极右反犹历史的继续,也是极左“民族解放对抗殖民主义”的反转。现在是两者的合流
实际上,以色列建国,苏联实际上出力更大,当时以色列共产党是中东合法的政党,也是中东最大的共产党,以色列工党则是以色列的建国政党,犹太人工会是最大的组织。当时移民的犹太人很多都是社会主义者,共产主义者。当时阿拉伯世界则普遍被认为是君主的、封建的、反动的,共产党在这些阿拉伯国家基本都是非法的,要遭到严厉打击的。
加上英国在逐渐退出这个地区,今后的大国角逐会很激烈。一个犹太国家的诞生可能有利于苏联的利益,甚至可能出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在苏联授意之下,捷克不顾禁运,对以色列规模性出售武器,是以色列打赢独立战争的关键。
而当时英美都是遵守武器禁运的。美国当时只是民间犹太人对以色列有支持,而美国政府是首鼠两端,反复摇摆的,甚至对民间犹太人对以色列的支持采取压制态度。最多仅仅是政治支持,口惠而实不至。在经济和军事上,对以色列的援助,要到六十年代才开始。
在很多反对以色列的人观点中,他们大多不承认所谓181号决议,即所谓巴以分治决议。认为这是殖民主义的产物,因为违背了民族自决原则。
什么叫做民族自决?在欧洲中世纪时期,教权独大,各个国家没有民族国家的概念。在中世纪晚期以后,主权概念出现,开始标志着民族国家概念的产生。而随着三十年战争以后,欧洲出现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强调民族国家之间平等原则。
民族主义的身份认同中不仅包含土地,而且土地在其中占有罕有其匹的地位。人类把土地神圣化,是从民族主义开始的。以前,土地是帝王的私产,与普通民众毫无关系,帝王要是愿意,随时可以拿来交换,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放弃。中国古代有大臣建议弃守凉州,康熙时不少要员建议弃守台湾,“迁其人,弃其地”,并没有人骂这些大臣是卖国贼。
然而在民族主义时代,特定的土地烙在了每一个个体的生命认同里,人被定义成“某块特定土地上的人”,丧失土地便是丧失了成其为人的要素,因而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是一种舍此则无以为家,舍此则无以为人的绝对精神认同。一种民族意识是否成熟,是否与特定土地建立了认同关系是一个重要标志。一旦这种认同关系建立起来,民族意识,便走上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不归之路。
拿破仑战争,催生了欧洲的民族情绪,于是各个国家开始出了民族意识,从而产生了民族国家的诉求,在拿破仑战争以后,出现了维也纳体系,而随着一战以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了十四条,出现了民族自决原则,但是这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因为这里明显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什么叫做一个民族?
一个多民族国家,是不是意味着境内所有民族都有权利自决。还是境内所有民族共同自决,组成一个脱离殖民主义的多民族国家?以印度为例,印度有穆斯林和印度教,以至于在推翻了英国殖民以后,双方出现印巴分治的局面。
民族自决原则,这个原则实际上是从个人主义原则延伸出来。个人有支配自己的权利,那么放大到民族,就有支配自己的权利。但是这个原则对于个体是有效的,因为个体存在着一个法权意义上的单个界定。但是对于民族,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极其复杂,因为要实现这一点,首先需要建立起稳定的民族意识,作为单个个体的放大。
犹太人面对历史上屡次被屠杀的事实,提出必须建立自己的国家,才有摆脱这个魔咒。从以色列建国七十多年来的历史看,这是对的。所以以色列争取的是整个族群的生存权利,并不仅仅是以色列国的生存。
以色列是最早在这块土地建立国家的民族之一,也是从这里被赶到全世界的,他们对这里有深厚的认知,这个是被全世界认可的。到了以色列独立战争爆发的1948年,犹太人的以色列土地认同便已完全建立,与土地共存亡成了全民的精神信条。1967年“六日战争”爆发之初,以色列的平民不清楚前线战局,很多居民准备好了自杀的手段,准备一旦国家战败,便自杀殉国——这些来自异国他乡的移民,坚信离开这块并非在此出生的土地便活不下去,这是民族意识对土地认同的最好实例。
90年代初,两位以色列将军访问越南,拜访了武元甲大将。谈话结束时以色列客人起身告辞,武元甲突然说:“我会见过几十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团,他们几乎都会问我同样的问题:你们赶走了法国人,你们赶走了美国人,你们能不能教教我们怎样赶走以色列人。”
“你怎样回答他们的呢?”以色列人问道。
武元甲回答说:“我告诉他们:我们赶走了法国人,是因为法国人可以回法国去;我们赶走了美国人,是因为美国人可以回美国去。以色列人没处可去,所以你们不可能把他们赶走。”
1948年以色列建国战争爆发时,对以色列人的士气起了最大鼓舞作用的,不是本·古里安的演说,而是当时广为流传的阿盟秘书长Abdul Rahman Azzam的一段话:
“这将是一场灭绝与大屠杀的战争,也就是蒙古人或者十字军那种级别的大屠杀。”
此话一出,犹太民族主义潜台词中的“土地认同”,每一个士兵、每一个平民都自觉地意识到“我们绝无退路”的现实威胁,其结果是恐惧完美地转化成了勇气,形成战争中人人奋勇,个个争先的局面。
到了60年代,屡战屡败的阿拉伯人,看出这种残暴威胁所造成的适得其反的效果,开始为Azzam洗地。他们解释说Azzam讲的“大屠杀”指的是犹太人对巴勒斯坦人的伤害。由于这段话的原始出处一直不清楚,所以这种洗白也无法被完全驳倒。到九十年代,“左翼犹太人“自我批判,捡拾阿拉伯人的牙慧,替Azzam辩解,成了这批“左翼犹太人“的偏好。
2010年,一位计算机科学家终于在1947年10月11日的埃及报纸《Akhbar al-Yom》找到了这段话的原始出处:一篇题为《灭绝的战争》的访谈录,访谈的对象正是Azzam,原话是:
“我个人希望犹太人不要逼我们开战,因为这将是一场灭绝与大屠杀的战争,也就是蒙古人或者十字军那种级别的大屠杀。来自巴勒斯坦境外的志愿军人数将超过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口总数,我知道志愿军将来自远至印度、阿富汗和中国,他们将为巴勒斯坦而赢得牺牲的荣誉。”
毫无疑问,这里的“大屠杀”指的是阿拉伯人杀犹太人。
在其他的谈话中,Azzam把犹太人比作“想回家却不受欢迎的表兄弟”,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中东人”,而是“西方人”,一心想用西方文明改造中东,跟殖民主义者一样。他的这个错误理解大概是他这番威胁言论的背后动机,也是他的错误所在——你可以吓唬殖民主义者,却吓不倒民族主义者,放狠话带不来一丝一毫的战场优势,只会更加坚定敌方的意志。他更不明白阿拉伯志愿军再多,也不会是犹太人的对手,前者为了荣耀利益而来,随时可以离开,其实在精神上更接近殖民主义者;而后者则别无退路,只能不计代价,绝处求生。
1917年英国的《贝尔福宣言》支持犹太人在这里建立起独立国家。对于阿拉伯人来说,当时阿拉伯人的一个主要领袖是哈希姆家族,他们试图建立起统一的阿拉伯国家。但是并不是所有阿拉伯人都愿意,并且当时的英国殖民体系中,英国既支持犹太人独立,也支持阿拉伯人。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多阿拉伯酋长自己就建国,例如说沙特,伊拉克,约旦等等。
二战结束以后,此时的犹太人已经六十多万,而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一百多万。并且战后的英国已经无力维持殖民体系的情况下,英国就不打算管这摊子事了,所以希望建立起犹太人的国家和阿拉伯人的国家。
但是对于这个提议,阿拉伯人不接受,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试图与约旦联合驱逐犹太人。当时犹太人的地产是6%,阿拉伯人也大体如此,其他地区可以说是无主荒地。方案是,把内盖夫沙漠,属于贫瘠之地给了以色列人,阿拉伯人分到了更好的土地。但是从领土面积来看,犹太人的领土大于阿拉伯人。这个划分基本上公平,前者数量取胜,后者质量取胜。
这个方案在联合国投票中,得到了绝大多数同意,包括美国以及苏联,而反对者都是阿拉伯人。这就是181号决议。
那么,可以说在此之前巴勒斯坦地区压根也没有国家,换言之没有主权概念,这与其他一些国家是截然不同的,例如说苏联解体以后,各个加盟共和国独立建国,因为此前他们已经有了民族意识。没有民族意识,何谈所谓民族自决原则。
当时攻打以色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巴勒斯坦人,而是已经建国的约旦,埃及等阿拉伯人,你已经建国,你与以色列有什么冲突?纯粹就是因为以色列是异教徒。换言之这压根与181号决议和民族自决无关,这是现代文明和古代文明的问题,现代文明实现了宗教宽容,而古代文明对于自己所不喜欢就要赶尽杀绝。既然区分领土都不可能,何况那不切实际的共同选举,产生多民族国家?
在联合国决定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分别建国后,巴勒斯坦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并不认为巴勒斯坦是一个国家。
以色列周边的阿拉伯国家虽然强烈反对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地区建国,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阿拉伯国家就允许定居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独立建国。
相反,巴勒斯坦地区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心中他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存在。
比如号称是“巴解”组织创始人阿拉法特挚友的叙利亚领导人老阿萨德,就曾经当面告诉阿拉法特,不存在什么巴勒斯坦人民,也没有巴勒斯坦人这样的分类,巴勒斯坦只是叙利亚的一部分。
从历史上看,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结束之前,巴勒斯坦地区周边的阿拉伯国家对以色列作战的根本目的只是为了满足本国利益,尤其是对巴勒斯坦地区土地的渴望。
1948年5月14日,在以色列宣布独立的次日凌晨,埃及、约旦、叙利亚、黎巴嫩和伊拉克对以色列发动进攻。
埃及参战主要是因为当时它是阿拉伯国家当之无愧的领袖,必须履行阿拉伯国家联盟反对联合国分治的决议;同时,纳赛尔也不希望当时的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一世统一整个巴勒斯坦地区。
而约旦参战的理由确实就是消灭以色列占领巴勒斯坦全境;
其他参战国中黎巴嫩和叙利亚想平分加利利地区,伊拉克想要获得出海口。
生活在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并没有直接参与第一次中东战争,也没有给参战阿拉伯军队提供足够的援助。
1949年3月,第一次中东战争结束,不仅以色列通过战争占领了比181决议更多5000平方的土地,埃及也控制了加沙地带,约旦控制了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
虽然在第一次中东战争期间,埃及仓促扶持了一个泛巴勒斯坦政府,但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傀儡政府。
因为就在战争进行过程中,巴勒斯坦人在约旦军事总管欧马尔帕夏主持下,在杰里科通过决议:宣布约旦河两岸合并,且接受哈希姆王室的统治。
1949年夏天,约旦阿卜杜拉一世国王相继出访英国和西班牙,回国即着手与以色列和解,谈判起草互不侵犯条约,打算延长和扩大为期5年的停火协议,并称其为永久和解谈判。
10月1日,泛巴勒斯坦政府在加沙召开会议;西岸巴勒斯坦人,也在历史学家苏莱曼·法鲁基主持下在安曼佩特拉电影院召开代表大会,大会否决泛巴勒斯坦政府,并电告阿盟,推举阿卜杜拉国王为巴勒斯坦人的合法代表。
当年12月,约旦河两岸民众实现了关税和护照统一,西岸和耶路撒冷巴勒斯坦人分别在约旦议会获得20个下院席位和6个上院席位,6人进入约旦最高管理委员会。
1950年约旦议会通过决议,完成统一手续。
加沙地带则在埃及与以色列签署停火协议后,被置于开罗的统治之下。
而“巴解”组织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在埃及成立,此时的“巴解”组织只是埃及领导人纳赛尔的傀儡,毫无行动自由可言。
一直到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埃及彻底失败之后,纳赛尔才给了“巴解”组织行动的自由。
这是因为第三次中东战争后,以色列从埃及以及约旦手中夺取了加沙和约旦河西岸。
而巴勒斯坦周边的其他阿拉伯国家也并不真正乐见巴勒斯坦国的存在,叙利亚民族主义者一直把巴勒斯坦视作叙利亚“天然的南部疆域”,1982年“巴解”组织的分裂就是叙利亚从中搞鬼。
约旦尽管在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丢掉了约旦河西岸,可约旦对约旦河西岸的觊觎之心却一直都有,在1972年3月还提出了“阿拉伯联合王国计划”。
一直到1988年,约旦才宣布与约旦河西岸脱离行政和法律上的关系。这时巴解组织也才宣布建立巴勒斯坦国。
“巴解”组织是从以色列人手中拿回加沙以及约旦河西岸的控制权的,而非从埃及和约旦手中。
联合国为当时的人提供了两个方案,其中一个方案就是建立起统一的联邦制国家。换言之,按照民族自决原则,这完全符合要求,可是结果怎么样?阿拉伯人反对。也就是说,民族自决了,可是没用,阿拉伯人依然反对,这足以说明根本没有立足点。当时的一个事实是,巴勒斯坦地区是被约旦理解为是自己的领土,而不是所谓独立的地区而存在。
可以设想,即使约旦的阿拉伯人打赢了以色列人,巴勒斯坦地区能够独立建国吗?同样不能的。巴勒斯坦地区就会被约旦吞并。故而,在当时的情境下,阿拉伯人既不承认所谓181号决议,也不承认所谓民族自决原则。因为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驱逐异教徒。
现代文明是建立在多元基础上的,而宗教是建立在私人意义上,私人有权利信仰任何可能的宗教,但是你却不能以自己的宗教信仰去驱逐其他人的存在。可是阿拉伯人的要求,恰恰是极端的宗教和异教徒思想,换言之,当我们好心的“左翼”在不断宽容的时候,他们会宽容你们吗?
战后的秩序是人们反思一战二战以后形成的秩序,但是到了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另一重反思,就是过分的宽容是失败的。因为它不符合最基本的对等原则,绝不应该出现,弱者时,就诉诸于现代文明来保全自己。强者时,却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规则这样的悖论。
在很多关于巴以问题的讨论中,可以看到有一个问题,是否承认以色列这个国家的存在。与很多反以色列,甚至是哈马斯的观点是异曲同工的,因为他们都不承认181号决议,并且以此观点,已经存在了将近70年的以色列,似乎就不应该存在。
对此的观点无非两种,一种是承认以色列这个国家的存在并且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一种是不承认以色列这个国家的存在认为巴勒斯坦地区只应该存在一个阿拉伯人主导的国家,当然后一种的表达有时候有点隐蔽,比如说是否承认一个国家的存在是国家层面的事,从个人而言只表达观点,使用这种隐蔽说法的原因无非是因为政府是正式承认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的合法存在的,但是作为个人,一方面想要否认以色列存在的合法性,一方面又不敢与国家意志对抗,于是找了一些模模糊糊的说法,也算是一种保护。
但是绕不过去的问题还是绕不过去,因为这个问题不澄清,所有的讨论都是毫无意义的隔空对战。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一个国家,究竟怎么才算合法存在。并不存在什么超越一切的国际机构,依靠某种绝对有效的国际法,无论是联合国还是国际法庭,可以不容置疑的判定一个国家的存废,要是真有这样的机构,也就没有那么多战争了。国家存废当然也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谁拳头硬谁有理。
没有争议的国家与地区,通过各种条约与协议就可以约定其性质,有争议的地区,能够依靠的就是某种现状的认可了。
一种典型的认可方式,就是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一旦一个国家与另外一个国家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就表明这两个国家之间互相承认对方的合法存在,如果一个国家有足够多的其他国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并且加入大多数以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组织,那么就可以说这个国家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当然还会有一些国家或者势力对此不认同,但是这背后,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而不是简单的占领者与民族解放者之间的战争了。
在过去很长时间,存在的问题是阿拉伯国家不接受在这个地区有任何独立国家的存在,无论是以色列国还是巴勒斯坦国,认为这里应该属于已经存在的阿拉伯国家,比如埃及、叙利亚、约旦。在经历了漫长但是失败的战争后,阿拉伯国家开始逐渐接受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的存在,于是新的问题就是以色列是否承认这里应该存在一个巴勒斯坦国。
在一个相当的时间内,国际社会认为这里应该存在一个巴勒斯坦国,以色列并不接受。但是随着各种国际努力与和平条约,两国方案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标志之一就是巴勒斯坦国的建立。
当然所谓国际共识不代表现实存在,可以认为这个地区只应该存在一个国家,但是在坚定的认为这里只应该存在一个阿拉伯人国家以色利应该被消灭的同时,不要忘记还有另外一种一国方案,就是只存在一个以色列。
两国方案的基础,是讨论两国的合理边界,两国的合理关系,两国之间对抗与战争的解决方案,如何解决一个国家占据另外一个国家的国际公认领土,如果解决一个国家对另外一个国家合法领土的袭击。
但是很不幸,这个世界喜欢简单的站队,喜欢将这个世界划分为几个草率清晰的群体然后强调各个群体之间不可调和的对抗性。容易被仇恨蒙蔽目光的人,最终会发现,有一个群体,热衷于制造仇恨来蒙蔽目光。
犹太人争的是民族生存权,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争的土地归属权,其他阿拉伯国家争的是面子,伊朗就是搅屎棍。
所以,谁会拼命?谁在找事?你的“正义”之心应该如何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