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小区建成九年竟已成危楼,和谐家园就是愚弄百姓的笑话_风闻
千里驽马观天下-49分钟前
据“央广网”11月26日消息,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和谐家园小区300多户居民因棚改小区被鉴定为D级危房,陷入多年有家不能回的窘境。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和谐家园小区位于黑龙江省明水县市场街和团结路东北角,始建于2009年,施工单位为绥化市青冈县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绥化市监理公司明水分公司。该小区只有A栋、C栋两座楼,共331户。房屋质量问题早在2017年就因楼板下沉而暴露出来,居民开始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此后历经3次鉴定,均是危楼,存在极大安全隐患。2019年10月,300多户居民和商业服务人员都被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强制搬离。至今,331户居民已经搬离4年有余,危楼一直没有被拆除,新楼重建更是遥遥无期。当地政府发给每户每年4800元的临时安置费,远不足以支付租房费用,小区居民甚至需要多掏四五千元。今年10月至明年的安置费用到现在还没有着落,而小区80多家商户的相关安置费用已停发2年多。仅A栋尚有20多户背着银行贷款,而银行尚在要求必须先还贷款。为安置和谐家园小区的住户,明水县曾向黑龙江省财政厅申请超过1亿元的债券资金用于重建新楼。这笔钱已于2021年7月拨付,预算单位是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和谐家园小区A、C栋的改造,已累计拨付980万元,结转资金9123万元在明水县财政局账户。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危楼仍然拆不了。绥化市政府的公开回复称,确定和谐家园小区住宅楼工程质量问题为工程质量事故,需进入司法程序处置,在确认责任主体前,该楼不能拆除重建。和谐家园小区项目已完成了可研、评审、发改委立项、施工图初设,并纳入棚改计划,待司法鉴定结束,确定责任主体后启动建设。但危楼何时能拆除重建至今还没有明确时间表。今年9月开始,小区居民们被要求签订《和谐小区危楼重建代偿协议书》、拆除协议、委托律师协议等3份协议。11月22日,多位小区居民向明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询问危楼重建进展,却被告知必须签订3份相关协议,才能领取临时安置过渡费。
棚户区改造简称“棚改”,可谓“天字号工程”,是由中央政府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安民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但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棚改”这一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竟然成为祸害群众的危楼。原本应当造福一方百姓,帮助百姓安居乐业,却原来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天大的好事竟然被办成说不清道不明的祸事,实属糟蹋国帑、践踏民心。上上下下关注的“天字号民心工程”,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生生变成一个天大的笑话。高喊的“人民至上”呢?高呼的“以人民为中心”呢?难道都随风而逝了吗?
就是这样一个建成仅仅9年就变成危楼的小区,竟然还被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命名为“和谐家园”,更像是愚人节的笑话。当300多户居民流离失所四处奔波、居无定所被人驱赶时,“和谐家园”早已在百姓心目中破成碎片,只是不知当地的官老爷们作何感想?不禁要问当地市、县两级政府,棚改住房为什么竟变成危楼?危楼究竟何时才能拆除?“和谐家园”重建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查阅近些年来全国棚户区改造情况,看到以下两条由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一是2022年5月1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经济和生态文明领域建设与改革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镇棚户区改造3961万套,惠及9000多万居民。二是2022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和成效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姜万荣表示,这十年来,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4300多万套,帮助了上亿棚户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实现了安居乐居。
毋庸置疑,近年来“棚改”成就十分巨大,“棚改”数据十分喜人。然而,窥一斑而见全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和谐家园小区的“危楼”事件,将“棚改”中存在的问题揭破了小小一角,因而不能不令人警惕警醒,在亮丽耀眼的数据背后,究竟还有多少栋类似的“危楼”?仅就绥化市明水县和谐家园小区300多户居民来说,不仅谈不上“住房条件显著改善”,更谈不上“安居乐居”,表面上是有家不能回,实际上却是无家可归;其中部分居民不仅要自掏腰包租赁房子居住,还得偿还银行贷款。由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不仅不能惠民安民,反而扰民害民,这究竟是为什么?这恐怕与“利字当头向钱看”大有关系。“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了英国评论家邓宁格的名言:“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和谐家园小区的危楼事件,跑不出这样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途经,资本只是发展经济的媒介和工具,一切要为增强国家经济实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服务,为人民服务决不能扭曲变成为人民币服务。
“棚改”中暴露出的问题并非一例。早在2018年8月27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七督查组暗访吉林长春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时发现,该棚户区改造地块,虽然回迁房和商品房都被命名为龙城御苑,但回迁房并不在商品房小区内,而是突兀地矗立在小区东侧,没有大院,没有大门,没有保安。2016年底只是实现了部分棚改户回迁,其他棚改户需要在开展二期棚改计划的时候再安排。已建设完成的三栋回迁楼与商品房隔离,生活环境恶劣,但物业费却高达2元/平方米,与长春市一些中上等的小区物业费水平基本相当。此外,国务院第七督查组在吉林省长春市督查期间,发现个别棚改项目存在超期回迁、拖欠过渡期补偿费、回迁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然而,当下我国住宅的实际寿命远远低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数十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50%左右的水泥、钢筋,但住宅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其中主要原因是住宅建筑施工质量低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曾经是普遍现象。仅以屋顶漏水来说,几乎是我国目前所有住宅的通病,至今尚未得到彻底根治。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和谐家园小区建成九年就变成危楼,就是极其典型的建筑质量问题。
安居乐业本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理念,百姓的美好生活与住房状况密切相关;如果不能安居,也就谈不上乐业。在当下的中国,安居乐业的理念更具有现实意义。住房是民生的基本需求之一,因而住房属于社会公共产品。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应当确保住房建设能够满足百姓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需要,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