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高校教师并不存在末位淘汰之说_风闻
浮云涛影-1小时前
【本文来自《在大学里推行改良的末位淘汰,能提升国内大学的水平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了解下大学的学位制的学分制:学位是评价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学位的授予建立在严格的科学训练和考核的基础之上。学分制是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份量的一种单位。一个学分约等于一个学生在课堂或实验室从事1时学术工作并且连续一个学期的量。
学分制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结点作为衡量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简单说,你如期学完了达到某个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学分绩点,你就可以获得该专业学科的学位,达不到学位绩点要求,但又能通过重修的方式,学位所需要的课程都过了及格线,并已完成毕业证论文等课程学习,但学分绩点不够,也获得一张毕业证书,但没有学位证。
得不到相应的学位证,甚至毕业证也没有,你跟着学四年也白学了。至于多少人不能通过学位证或毕业证,这并没硬性规定的比例。如果所有学生都散达到要求,那必须所有学生都散能获得学位证中毕业证。反之,所有学生达不到相应要求,那所有学生都散不能获得学位证或毕业证。
简单说,读大学是去拿毕业证学位证的,只能是拿到拿不到之分,没有淘汰之分。
但四年大学学习中,确有许多同学没有如期获得学位证或毕业证并离开学校,这可以算是淘汰吧,除了成绩达不到相应的要求之外被劝退的,还有因病退学、缺课到一定程度、违反法规被除名等。
至于教师的末位淘汰,其实高校教师并不存在末位淘汰之说。
教师实行的是聘任制,聘任不同职称岗位、职位的有考核要求,如果任期达不到聘任条件,那不可以不再聘或低聘,教师也可以去找适合自己的职位岗位去应聘,鉴于我国大学教师是国家二类公益单位的,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极少有教师被除名。除名的情况是:违反国家法律、严重违反师德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无故脱岗达到一定时间)。这种情况也是时有出现。
对于年青教师来说,就该知道现在许多高校实际的是非升即走,聘期达不到聘用条件规定的教学学术业绩,那就不再聘用了。那是末位淘汰了,而是大部分要被淘汰,其这中面临的生存条件之严酷,只能说令人心酸,只能弱弱说声,加油吧。
个人最大感觉,总是看到许多不知道教育管理和改革的人士例如贵为物理化学博士的楼主,还在这么操心教育的事,真的很感动,只能说声,谢谢啊。
另外也弱弱说声,其实大家应该多去操心下自己所在行业、自己的生存条件,这比什么都好,主要是对自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