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发生了一件大事_风闻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11-09 13:50
法律界发生了一件大事。上海一家名为陆家嘴的公司,提起了一个诉讼案件,起诉金额高达100多亿。

我拿诉讼费计算器算了一下,对于这样一个起诉金额来讲,光诉讼费就高达5000多万。
法律界人士纷纷好奇,猜测到底是哪家律所接的这个案子。由于仅需要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就高达5000多万,估计律师费也少不到哪儿去。
这家名为上海陆家嘴的公司,是一家在A股的上市公司,目前由国资控股。这家公司的最大股东,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占股约63%。
也就是说,这是一家名符其实的国资控股上市公司。
而它起诉的对象,有以下五个:
1、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
2、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3、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企查查资料显示,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方正商业地产公司,占股92.5%左右,而方正商业地产公司的最终控股大股东,是平安。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还有一个国资小股东,是苏州市国资委,占股约7.5%。
也就是说,苏钢集团目前是由平安绝对控股,苏州市国资委少量参股的一家企业。
其实,前述方正商业地产公司原先隶属于北大方正集团,是北大下面的国有控股企业。但是在前段时间,方正集团由于经营不善陷入困难,被破产重组,平安作为新的投资方进入,于是平安替代了北大方正,成为了江苏苏钢的最大股东。
被一并起诉的另外四家单位,大家从名称上应该能看出端倪,在此不一一介绍。其中,被告之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苏州市环境科学学会下面的一家独资企业。苏州市环境科学学会,是登记在苏州市民政局下面的一个社会团体。
这一次各方之所以搞到对簿公堂,主要是因为上海陆家嘴公司在2016年时,跑到苏州所购地皮污染超标引起的。
上海陆家嘴公司,在2016年的时候,跑到苏州买了17块地皮。按照上海陆家嘴公司前述披露,它在购买这些地皮时,不知道这些地皮存在污染严重超标情况。直到在2022年自己进行环境调查监测后才发现,其中有14块地皮的污染情况,严重超出苏钢集团当时自己披露的情况。
我看到网上传闻,据说上海陆家嘴公司已经在前述地皮上,建设了一些楼盘项目。但由于发现污染超标,无法出售和居住,损失巨大,于是一纸诉状把上面五家单位告上了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陆家嘴公司也不是直接跑到苏州购买的地皮,而是通过收购苏钢集团旗下一家子公司的股份,即通过“曲线救国”方式,实现的购买地皮目标。
苏钢集团下面,原先有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为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家苏州绿岸公司名下,拥有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某些地段的17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17块国有土地的位置,据称几乎都连在一起,非常好。
于是,上海陆家嘴公司花高价,收购了该苏州绿岸公司95%的股权,获得了对该苏州绿岸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并由此获得了对前述17块地皮的开发建设使用权。
所以,不是苏州当地政府直接把前述疑似有问题的地皮,卖给了上海陆家嘴公司,而是苏钢集团把拥有这些地皮的苏州绿岸公司股份,卖给了上海陆家嘴公司。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企业和政府间的交易纠纷,而是属于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商业纠纷。
这件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估计双方已经穷尽了所有非诉讼救济手段。
因为但凡能够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话,估计上海陆家嘴公司也不会选择起诉。而既然选择了起诉,个人认为这个官司通过谈判方式得到解决的可能性,不太高。
我看到网上有很多吃瓜群众表示,这是国资和国资之间的较量。
这是误解。
因为苏钢集团的最终控股大股东,是平安集团。而平安集团不是国资控股的公司,它的最大股东是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占股约38%,第二大股东是深圳市国资委,但占股只有5%,非常少。
苏钢集团的另外一个国资小股东苏州市国资委,仅占苏钢集团约7.5%股份,同样非常少。
所以,这不是国资和国资之间的较量,而是上海市国资主导起诉了由苏州市国资和深圳市国资少量参股的民营上市公司。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件事最终没法谈成。
因为苏钢集团目前算不上是完全在国资体系内,没法通过国资这个平台,进行内部的谈判和交易。
另外说一句。
平安集团的最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不是一家实体机构,只是一家代持机构。它主要代持的是港股投资者的权益,即港股投资者通过它,来持有平安的股份。
从这个角度出发,在平安集团内部占股只有5%的深圳市国资委,即便有些许话语权,也不会敢于在这件事上拍板。因为如果拍板错误,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港股那边的投资者可能会来追究深圳市国资委的责任。
事实上,即便对于上海陆家嘴公司来讲,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在其中的占股比例,也只有63%。对于这种涉及数百亿金额的大事,个人认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也不敢轻易拍板。
因为还有30%多的流通股,属于个人投资者所有。
如果拍错板,损害了个人投资者利益,个人投资者跑来追究责任的话,也会让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陷入麻烦。
所以,对于这样一起涉及重大金额的零和博弈纠纷,最好的办法,便是让法院判。如果是法院判的话,决策者不会有任何责任。
另外说一句,平安是后来才进去的。在2016年上海陆家嘴公司购买对方股权时,平安还不是苏钢集团的大股东。所以,这件事不论走向如何,跟平安内部决策者没有太大关系。
如果平安内部的决策者,在这件事上擅作主张,拍板决策,则可能反而会承担决策责任。但如果让法院判的话,平安内部决策者反而没有责任。所以对于平安的决策者来讲,估计也是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我在网上看到一些评论声音,认为上海陆家嘴公司是因为房价下跌,卖不出去,故意找借口想要反悔。
这属于对国有企业内部决策流程不太熟,所导致的误解。
国资控股公司在决策时,第一要务不是挣钱,而是安全。大家记住这一点,即国资控股公司在进行内部决策时,第一要务是安全,不是挣钱。
因为国资公司内部的决策者,不是真老板,都是假老板。他们平时拿的是固定工资,偶尔有些奖金,且可能层级越往上,工资越低。当你一直往上汇报到国资委时,国资委内部的决策者属于公务员,一个月工资可能只有几千块。
他们不可能为了几千块工资,去冒风险决策一个100亿的事情。
但凡一件事有风险,且他们知道了这个风险,他们便不会顶着风险去决策。除非这个风险非常非常小,小到凭他们几千块的工资,也可以决策的程度。
所以,上海陆家嘴公司不会因为房价下跌,故意反悔,才去找这么一个理由。只要他们发现这块地的污染物严重超标,超标几十倍,人住进去后会产生严重不适,甚至造成健康和生命危险,则他们内部便不会形成有效决策。
更可能的场景是,在发现污染物严重超标后,一堆领导天天为此开会,互相推来推去,然后往上汇报,但谁都不敢说这事就这么干吧。因为这个责任太大,谁都不敢承担,且承担不起。
除非这些领导集体受贿,被金钱腐蚀。
但这件事的不同之处在于,决策对象是一块地。地,只是一个客观物体,不会向他们行贿。
这个案件的诡异之处在于,如果上海陆家嘴公司公告披露内容所言属实的话,这个案件不应该只是一起民商事案件,而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这么重大的事情,如果苏州本地某些人员确实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情形的话,则这些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但是,目前没有看到有关刑事犯罪报案的披露内容。
这个有点奇怪。我也不作猜测了,留给大家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