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一位新入职女教师的自戕_风闻
春天的晨风-11-05 18:33
浅析一位新入职女教师的自戕
——在过大社会压力下人的某种极端心理嬗变
2023-11-05
10月26日,在郑州管城发生了一起触目惊心的社会事件。
一位上班仅三个月的23岁吕姓师范毕业生,由于不适应学校的工作环境与压力而跳楼身亡。死者的亲姐同时在社交平台抖音上提供了一些包括妹妹遗书和相关微信纪录,并称,“警方告知家属妹妹系自杀”(1)。小吕老师生前系河南省实验小学(建兴路小学)三(4)班的班主任(2)。11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就此“不幸离世”事件发布通报:“该事件发生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协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全力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3)。
客观地讲,自杀的发生是基于个体彻底的精神崩溃,而一个人心理意识上陷入如此的绝望状态,却来自社会、组织(单位)、家庭和个人等多重因素长期的叠加作用。
早在19世纪末,在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的经典著作《自杀论》,也是作为其《社会分工论》的续篇中,就对社会与个体的关系有过一些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4)并有过自杀行为存在利己、利他、失范和宿命等四种自杀分型的观点。
心理学是大学师范专业的必修课。看来,如何进行个人心理的有效管理调整,在大学教育阶段应该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在今天的大学教育中,如果不能有效促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思维方式,明确自身正确的“三观”内涵,而只要在形式上追求一张文凭是远远不够的。
不管是何原因,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珍惜生命,这是非常重要的生活观念。尽管这只是个案,但很值得教育工作者深思。
无论如何 如此年轻的生命是不应该如此香消玉殒的,于此最应该反省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是当地的教育管理部门和单位。
此时,事发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自然正面临着一次严峻的公关危机。我们曾经见识过一些地方对此的第一反应就是予以否认,或本能地从自保角度进行的并非基于事实的苍白辩解,甚至表现得非常冷漠,以致对于社会对此的重大关切根本不予回应。
事实上,这样做是根本于事无补的,其后果自然让更多的人对之的非议加深并使单位的名誉受损,就如川大张薇事件一般。
其实,根据公共关系学的理论,当公关危机发生时,如果能够进行有效的“危机公关”,反而能够转变公众的认识,重建社会信任。
个人认为,政府部门,尤其是其中的各级领导干部,对于部属还是应该多一些人文关怀,在实施严格管理的同时,体现出行政管理的温度与柔情。悲剧既然已经发生,就必须更应该在搞清楚事实真相的大前提下,根据事实作出对事件本身的判断并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善后事宜,同时提出防止类似情形重现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章。
千万不要让那些真正做事的基层人员心凉。
也许,这才是令人信服的正确做法。相反,如果颐指气使,表情冷漠的话,那就很容易走向其愿望的反面。
初稿写于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