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频发,如何破解“栓绳”工作_风闻
锑吖吖-10-31 10:45
继10·16崇州两岁幼童被恶犬咬成重伤事件后,10月19日,贵州凯里又发生了一起恶犬撕咬老幼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数约有4000万。“恶犬伤人”事件频发,“无妄之灾”严重影响群众人身安全,“栓绳”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去做,已经成为基层维护社会和谐、化解舆论的一大考验。
以“法”筑基。《民法典》中明确提到:“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栓绳”不仅是主人的“责任感”,更是法律义务。但法不落实即为空,各地应结合实际针对性出台更加严密的管理条例,对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立规定则,对栓绳的材质、长度、进出规定、处罚措施等细节统一标准,避免“漏网之绳”出现。同时,“普遍性违法”现象充分说明普法工作不到位,基层镇街及村社应加大普法力度,抓住“宠物主人”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解析禁犬、烈性犬种类,指导明晰事故民刑责任,鼓励履行看管、注意义务,解决“栓绳”的源头问题。
以“治”开路。明确专门监管机构,长期盯、长期查、长期管,做到既要“严抓”,又要“严罚”。宠物狗既为家庭成员,理当拥有“身份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明确规定的“养犬登记制度”不能浮于表面,应通过“网格自治”功能,充分发挥网格员、物业保安等人员优势,开展“拉网式”排查挂牌,建立动态电子档案,遇事时方能不“摸黑”、不“抓瞎”。应加大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力度、加强巡逻、强化“1举报1查处”闭环模式,执法人员应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一事一罚”、定期通报。相关部门应全面把关质量、协调矛盾,避免“看似热热闹闹,实则走马观花,避免让“咬伤”变“摔伤”、让“宠物犬”变“流浪犬”,解决“栓绳”的管理问题,让群众安心的生活在阳光之下。
以“教”护航。各村社应加强普通民众尤其是“一老一小”的安全教育,以春风化雨、“滴灌”渗透的方式,通过案例式教学、故事化表达、立体式传播增强宣教感召力,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增强安全自救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发生。预防教育应突出“可见性”,鼓励不盲目接近、不主动逗弄、不恶意戏耍;防卫教育应突出“高效性”,聚焦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摆脱恶犬、降低追逐欲望、正确呼救;处置教育应突出“精准性”,着眼被咬后的紧急处置措施。恶犬伤人绝非人愿,安全靠国家更靠自我保护,人人警醒、人人护航,才能真正解决“栓绳”的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