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伤人、不文明养犬的问题本质上就是个人的物权侵入他人人权的问题_风闻
心游四方仰止星辰-10-27 18:28
【本文由“大水风”推荐,来自《扑咬小姑娘的“人”,你们欠孩子一个道歉》评论区,标题为大水风添加】
要说清楚这件事孰轻孰重怎么决策合理并不难,举个例子就行。如果有人重伤大出血急救,医生说保命要发动支援40000毫升。一个人就4千毫升血,用得着4万毫升吗?如果每个人存疑不去支援或很少人支援或吵翻天了才去献血,那这个伤者肯定死了。这就是扰乱思想的目的。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有那么多争论,这些年西方那一套让我们思想混乱可见一斑。
狗伤人、不文明养犬的问题本质上就是个人的物权侵入他人人权的问题。本质认识不清或者偏离,那所有的治理都是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摇摆。
既然是物权,那就不能高于人权。例如火灾先救人而不是先抢运物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是资本主义国家。既然是物权,就有管理主体,使用者或权属人就负有完全管理责任,不能遵照管理规定甚至侵犯他人人权,必有管理缺失的责任。
动物权(宠物权)实际上就是豢养人的物权和该物权上的情感延伸,不管它是一个活物还是一个死物(比如一个收藏品或特殊意义的纪念品)都不能高于人权。有些人出于对动物的喜爱,要求他人超出人权的道歉赔偿要求,比如要求杀狗(不管是否故意)的人对狗下跪。要是人低于物这个下跪的逻辑成立,那可以创造出无穷无尽的纠纷。例如,一个30岁的人,拿着一个出生就带着的纪念物去占座,他可以宣布这个纪念物有灵性,如果有人冒犯它损伤它,他可以要求他人下跪。20岁的年轻人要叫它大哥,因为它30岁了。看到了吧,本质上这个实物权利的边界的定义权是优势群体掌握的,优势群体的优势可以是政治优势、资本优势、舆论优势、活跃度优势。你有宠物狂热,我有纪念品狂热。结果是什么?一个个人被爱好和精神偏好(人自然的多样性)分割对立,内斗不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已经把许多发达国家搞得腐朽锈烂了,活生生的例子,居然很少人认识它分析它反驳它并普及大众,思想钢印如此,甘心被人操纵,也是太可笑了。
回到这件事上,救人(或维护普通群众不被咬的人权)不管用什么办法,及时有效才是最重要的,去除了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钢印(严人宽己),管理者才懂得怎么做才对人民有利,对人民负责。嘈杂的声音多了,说明人间正道的声音少了,要持续细致地宣传,铲除钢印和钢印存留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