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的若干问题_风闻
侠骨柔情-10-27 20:11
成都恶狗咬伤两岁女童,引发了长期以来的敏感问题,在狗泛滥成灾的年代,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权利和狗的权利,网上吵得一塌糊涂。虽然所谓的爱狗人士数量不是很多,但是他们显然更为激进,弄不好就会打上门骂上门,比普通的理性群众更让政府部门忌惮。以前中国人说学而优则仕,现在国家强调稳定,有人就抓住政府的软肋,闹而优则获得暴利。像是在公路上拦截运狗的车,在人家狗肉摊上无理取闹让人家没有办法做生意……
关于狗的问题,我没有兴趣长篇大论,所以我把我的观点以提纲的方式列出来,欢迎大家讨论。我相信我的观点是绝大多数理性的人都能认同的:
一、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在处理狗与人的矛盾时,我们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用“狗权”侵蚀人的生命健康权
二、国家应当制定统一的宠物养殖法规,对于可以饲养的犬类进行划区管理,分为若士区,在繁华商务区禁止养狗、城市居民区禁止养大型、烈性狗、偏远地区可以适当放宽
三、对狗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办理登记、接规定防疫、在公共场所全程系绳、清理宠物便溺、等,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装备如狗绳、嘴套等,要制定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公共场所控狗的人员要有实际控狗的能力。比如老弱病残等不能在公共场合带大型犬或烈性犬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视危险程度警告罚款拘留、拘役。
四、对于遗弃宠物、疏于管理导致宠物伤人或者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健康的,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于无主犬猫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要集中收容,对无人人领养要进行扑杀。
六、要严格控制关于狗的舆情,是非可以通过辩论解决,但是立场问题不行,你不可能让基督徒信伊斯兰教,也不能让伊斯兰教信基督教,所以这种辩论通常不具有实际意义,只会让会更加撕裂。
七、对于极端“爱狗人士”,要坚决依法处理,对于在公路上拦车、冲击饭店、狗肉摊的行为,要以寻衅滋事处理。你可以有你的观点,但是你不能强迫人家接受你的观点,你不吃狗肉不能强迫人停止吃狗肉卖狗肉,你把狗当儿女可以,但是不能阻止人家杀狗贩狗。
八、不能把西方的价值观强加给我们,不能说不爱狗就不文明,杀狗吃肉就是愚昧不能借品狗与人关系亲密就特殊对待,认为狗与人是伴侣关系,这不是中国人的观点,这是西方的观点,不能强迫中国人接受,你如果接受爱狗人士的观点,给狗特殊地位,那么,回族人如果提出给猪特殊地位,政府如何处理?有人养狗你给狗特殊地位,有人把鸡当宠物,你又如何处理?
九、鼓励“爱狗人士”自行费或者向社会筹款认领、收容无主动物。
十、对于通过网络传播虐待虐杀动物、挑战人类共同价值底线的人,要以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寻衅滋事从重处理,在立法方面可以考虑制定专门的刑法条款和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