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模式制定特区爱国主义教育法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10-25 03:42
昨日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昨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全文。这部旨在加强爱国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精神的法律,共五章四十条,约四千七百多字,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等。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对此,习近平主席深刻地指出,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因此,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实际上,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规定的重要举措。《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全面落实宪法规定,保障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巩固和壮大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履行宪法义务,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订定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爱国主义教育的部门职责,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措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支持保障等。其中有个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广泛丰富,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大好河山、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各个方面。同时,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出专门规定,幷强调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
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爱国主义教育法》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幷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代表性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针对性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更是具体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历史文化教育和「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爱国精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按照港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慧琼的说法,《爱国主义教育法》不会被列入香港、澳门基本法的「附件三」,因而它将不是在香港、澳门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但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却又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增强对香港同胞、澳门同胞的爱国精神,这个「措施」,可能包括敦促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进行本地立法,制定特区的《爱国主义教育法》。
在澳门特区来说,其模式,就将有点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虽然没有被列入《澳门基本法》的「附件三」,但基于其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澳门特区根据习近平主席有关「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指示,及《国家安全法》所体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精神,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及制定系列针对「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的法律那样,也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制定澳门特区的《爱国主义教育法》。
实际上,早在二零一九年十月,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就已经决定,要「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增强香港、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而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二十大上的报告中,也提出要「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增强港澳同胞的爱国精神,形成更广泛的国内外支持『一国两制』的统一战线。坚决打击反中乱港乱澳势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习近平主席先后两次在新一届澳门特区政府成立仪式的重要讲话中,都要求澳门特区必须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并在分别给澳门特区的学生和教师的回信中,鼓励做好爱国主义教育的工作。
澳门回归以来,澳门特区政府、社会团体和教育界三个层面形成合力,让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弘扬光大。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下,澳门特区政府积极开展爱国爱澳教育和国家认同教育,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普遍肯定,也积累了独特的经验。因此,受到习近平主席的高度赞扬。不过,在《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比照下,似乎是仍有不足,因为澳门特区的爱国主义教育,主要是根据《爱国爱澳教育实施纲要》、《非高等教育范畴德育政策》、《澳门非高等教育发展十年规划》和《澳门青年政策》等政策性文件进行,而且也较为偏重于青少年学生。与《爱国主义教育法》是以法律形式规范,及面向全体公民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距。因此,澳门特区也应当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和内容,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特区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将进行爱国爱澳教育提升至法治和法制的层次,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值得注意的是,《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下列有五种行为:包括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这其中有关维护国旗、国歌、国徽的尊严,澳门特区已经立法。但其他的各种抵触爱国主义的行为,澳门特区尚未立法管制,因而在自媒体或互联网通讯工具上,仍然经常有此类的图文讯息出现。这是有必要立法规范的。
行政长官贺一诚即将向立法会进行《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我们热切期待,在「施政报告」的「附录二: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中,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爱国主义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