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希望月薪6000的女儿每月拿4500元作赡养费,这件事你怎么看?_风闻
普通路人Y-10-24 11:29
刚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微博,说是上海有一位叫小陶的女生因赡养费,和自己的父亲对簿公堂。

根据新闻晨报的相关报道,小陶的父亲请求法院判令:要求小陶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4500元,每月至少到其住处探望一次。
根据报道介绍,小陶的父亲在小陶年幼时就与其母亲离了婚。在小陶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是个时隐时现的角色。自父母离婚,小陶长期随母生活。
根据小陶的说法,父亲仅支付过几个月的抚养费,在童年中的大部分时光里,小陶与母亲相依为命,互相支撑。
在小陶成年后,父亲老陶卖掉了自己名下的房产,租房生活。老陶每个月的退休金仅为4290元,但他所租住的房屋每月租金却为4300元。此外,由于年迈多病,老陶每月还需支付固定医疗费约500元,水电煤100元。
另外,据老陶估算,他每月的生活费达4500元。
面对经济窘境,老陶想起了女儿。他认为,女儿每个月有6000余元的工资,完全有能力负担他的赡养费用。为了督促女儿及时履行赡养义务,老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女儿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用4500元,同时每月至少探望1次。
父亲的要求让小陶很是无奈,她表示自己愿意每月探望老陶一次,但对于赡养费的要求,小陶感到很无奈。
小陶表示,她现在的月薪是每个月6000元,多年来,她与母亲相依为命,且母亲和她均患有慢性疾病。小陶同时承担着赡养母亲和养活自己的双重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最多仅能负担每月500元的赡养费。
由于双方差距过大,诉前调解并未成功。最终,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陶年事已高,且目前在外租房居住,其收入无法满足租房、生活及医疗所需。小陶作为女儿,应对老陶给予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
但同时,小陶本人收入有限,且对母亲也有赡养义务。因此,老陶应依据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女儿可承受的赡养费金额,合理安排养老事宜。
最终,法院综合本地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以及老陶的收入、需求、支出、小陶的收入、支出、承担能力来酌情确定小陶应当给付的赡养费金额,即每月向老陶支付赡养费800元。
对于小陶父亲的要求,许多网友都对此感到不满,一些人认为身为一个父亲,在孩子成长时缺少陪伴,老了之后因为没钱才想到自己的女儿并要求女儿给钱,实在是说不过去。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样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