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的惩诫不能排除暴力_风闻
侠骨柔情-09-28 10:33
日前,山西大同某学校一名10岁小学生遭同寝另两位9岁男生极端欺辱,有关方面做出的“依法对两位未成年人训诫,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两人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涉事学校及其负责人做出相应处罚”处理引发广泛热议。
校园霸凌事件的频发,说明我们现有的整顿校园霸凌现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举措不是特别有力,整顿的效果不是特别明显,大家对于处理霸凌者的手段不是特别满意。
这些年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显然是走偏了路,未成年人保护主要集中在对不良少年的司法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上,对于被这些不良少年侵害的无辜者的保护显然被忽略了。
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最好的办法就是防止形成不良习惯,如果不幸形成了,就坚决矫正。有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是长期形成的,在这些不良习惯形成的过程中,矫治手段不力是这些不良习惯、错误观念得不到矫正的主要原因。《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办法》虽然已于2020年9月10日开始执行,但是惩戒的力度显然达不到有效吓阻的目的,这是校园霸凌事件难以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不仅如此,有的还越来越恶劣,甚至令人发指。
事实证明,普通的口头批评或者是不让上学对于学生来说都没有多少影响力,你不让上课他也许正巴不得呢!这些孩子既然迷信暴力,我们就要果断地引入暴力矫治,以达到以毒攻毒的目的。
不要概略反对暴力,暴力在很多时候是有用的,比如国家建了那么多的监狱,还给公检法配备了武器、械具,剥夺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自由、部分财产,甚至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剥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的生命,这说明暴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思想成熟过程中,矫正的价值更高,所以适度使用暴力作用应当是正面的。这些小孩子长期欺负人,他们觉得暴力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所以就要用暴制暴,让他们明白随便使用暴力可能产生的后果,所以要建立未成年人惩诫制度,对于顽固不改的恶习,引入戒尺打板子。事实证明,古代戒尺体制是有效的,它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检验——我们不总说“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吗?
未成年人欺凌,与家长的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应当对家长进行处罚。家长对孩子过度溺爱,往小里说是不负责任,往大里说就是给社会培养垃圾渣子、破坏分子,是对社会和人民的犯罪,这个能不引起重视吗?我们在政审的时候,常常要查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其实我们还可以反向政审,查一查其孩子有没有问题。如果一个人连一个孩子也管教不好,我们很难相信它能领导一个县、一个镇、一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