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用法、执法——做法律的守护者_风闻
夏忠波-09-27 15:36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党和国家事业各项工作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对公务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两个《规定》在加强两类公务员专业化建设方面,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突出专业要求。结合职位特点和队伍实际,在提出共性管理要求的同时,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强调“业内认可,分类评价”,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强调“群众公认,提高执法效能”,要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优化职位设置。根据两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明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主要在市地级以上机关设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主要在市地级以下机关设置;从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要求出发,明确县级以上机关可设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特设职位,其中突破规格、职数限额设置的职级,职数单独管理。三是完善分类考录、考核、培训政策。在分类考录方面,明确录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重点测查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对有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进行测查;录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重点测查法律素养和法律执行等能力,可以对有关心理素质、体能等进行测评。在分类考核方面,明确要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采取体现职位特点的考核方法。在分类培训方面,明确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要强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培训,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要强化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文明执法、应急处突能力等培训。
作为执法类公务员,我深深感受到了专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执法事项关系居民老百姓的生活,不得有半点差错,否则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降低老百姓对政府的信赖。总书记提出的法治社会,更是对我们法律一线工作者提出了严要求、高标准,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使用好手中的法律利器,做执法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