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花被害案中的证据组合妙用——证据组合妙用的故事(9)_风闻
学之仁者-09-25 21:19
1997 年 5 月 7 日,一名在沙河钓鱼的垂钓者,钓起来一个沉重的编织袋,内有一具被割去脑袋、四肢以及外阴的女人躯干,急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警察查明,尸源为本县胜利乡大王村村民徐春媚。徐春媚年轻漂亮, 是有名的“村花”和“乡花”。5 月 4 日晚还有人在村中见过她。经过对徐春媚的社会关系的调查,呈现出了三个嫌疑人。一个是徐春媚的丈夫吴山:因新婚之夜发现徐已不是处女,二人关系由此冰冷,婚姻名存实亡。吴山长期离家在深圳打工,徐春媚则自由放荡,身边常常聚集着一些寻花问柳的男人。吴山与一位女同事堕入情网,最近回乡准备与徐春媚办离婚,刚到家就正好被办案的警察堵住。另一个是当地有名的裁缝林新游:林与妻子离婚后至今未娶。林与徐春媚在徐婚前有染,婚后两人旧情复发,勾搭成奸,肆无忌惮。还有一个是胡乐:胡乐 18 岁在武警当兵 4 年,复员后凭着一身好功夫给一家大公司老总当保镖,收入很高,年轻英俊,是村中许多姑娘的追逐对象。胡乐看上了徐春媚,但胡母不愿宝贝儿子与一个“破鞋”交往,放出话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没老娘同意她休想!”胡乐费尽心机勾引徐春媚,但被她认为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而拒绝。因胡母的放话刺激了徐春媚,徐为报复胡母而与胡乐有一夕之欢。因胡乐对此四处炫耀而遭林新游嫉恨,林暗中放话要雇凶买胡乐的两只眼睛。徐春媚也因此厌弃胡乐不愿再来往,胡乐苦恼并一直纠缠徐春媚。5 月4 日晚最后与徐春媚在一起的人,也正是胡乐, 法医鉴定徐的死亡时间也能肯定这一点。胡乐的疑点最多,作案嫌疑最大。但是,侦查工作由于痕迹证据欠缺,久侦不破而搁置了下来。
1998 年 1 月 15 日,武伯欣教授受邀来协查这件杀人分尸案。经过熟悉案情,并与侦查员们查看了徐春媚的家和林新游的住处,胡乐随母居住,这些地方明显都不具备分尸和处理遗留物的条件。可见,凶手显然是在野外进行的分尸。武教授提出:既然胡乐的疑点最多,作案嫌疑最大,又确实存在着徐要与胡“断交”而胡尽力挽救他与徐的关系的矛盾,而胡平时也表现出性格怪异、贪色如命、脾气暴戾,符合一个变态杀人狂的表象特征。所以,需要到他与徐约见的小树林里去,看看其环境,特别是从罪犯的角度到现场去构想一下“实施犯罪”的可能过程, 为后面的心理测试做好现场和心理的取证准备。虽然发案已经过了半年多时间,但去查看一下总归是无害的。武教授的这个想法,抓准了案件的要害,因为现场是最能呈现犯罪痕迹的地方,无论是现场痕迹还是犯罪心理痕迹都是如此。
武教授与侦查员们在小树林中走了几圈,发现它紧挨大路,路上时有人车来往,且草木不茂盛,完全遮不住林内隐秘,不会是杀人现场。经过观察分析,认为胡乐可能是趁徐离开小树林顺着水渠回家时,悄悄尾随其后拖入渠边坡地杀死后分尸的。而水渠往东不远就是沙河,这里正是垂钓者发现死者躯干的地方,也就是抛尸现场。于是,他们又沿着渠道往东走到沙河岸边。
武教授在渠边就在思考:除了已经在沙河发现的尸体的躯干,附近应当还有一个藏匿死者头部和四肢的地方,在农村来说最理想的就是水井、粪池、深潭、山洞等。这个分析是十分灵活的,不拘泥于案发已有半年多时间可能时过境迁,也不是呆板地只在小树林、水渠、沙河中寻找,而是随机应变,全方位思考,这样的思考是灵活而巧妙的,而且是“站在罪犯的角度”从现场情况进行思考——罪犯不会愿意扛着肢解的女人头和四肢到处走。武教授按照自己分析的凶手扛尸抛尸可能的行走路线,与侦查员们沿着河岸往东走。河岸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小村庄,再走近村旁,就闻到阵阵大粪的臭味随风飘来。他赶紧循着臭味的出处,发现了菜地的中央有一个 10 平方米大小的化粪池。武教授忙叫侦查员们到村子里借来抓捞工具在池中打捞,果然捞出了一个沉重的、成色很新的红蓝白三色编织袋。清洗后解开上面绞得很紧的细铁丝,打开后发现口袋里装的是一颗长发女人的头部和四肢,经法医鉴定正是徐春媚的。谁都没想到,在发案半年后还能找到另一抛尸现场,还能有这样的收获。与此同时,侦查员又对编织袋和铁丝的来历进行了调查取证,编织袋是胡乐在发案当天在村庄边的小日杂商店买的,铁丝是胡乐母亲家阳台上一圈铁丝中剪下的一截。
在此基础上,武教授根据犯罪现场的充分信息和调查所获的新信息,编制了心理测试题,用心理测试方法逼使胡乐冒出阵阵冷汗,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待了杀人分尸的全部犯罪事实:胡东与徐春媚在小树林中见面,徐发誓永不再与胡来往,胡怎么哀求都无济于事,眼看着徐离开自己向渠边走去。胡又在渠边悄悄追上徐,再次认错并且保证不再犯。徐春媚冷笑着说胡乐是一个拿和心爱的女人上床的事来吹嘘的男人,蠢得象头猪,一次就够了。胡乐一怒之下,用右手扼住徐的脖子, 稍一使劲徐就断了气。胡将徐的尸体在渠底水边草丛中藏好,回到家中拿了杀猪刀,在阳台上剪了几米铁丝,路过村庄时顺便买了两个编织袋,赶到渠边时已是半夜了。抛尸后,刀丢到了沙河里,血衣和徐春媚的衣物在家里烧掉了。割下死者外阴是因为奸尸后怕提取精液做 DNA 鉴定,所以整个剜下来,用大瓶子白酒泡了起来,埋在母亲家后山上了。侦查员根据指认,起获了装着死者外阴的大瓶子。至此,全案告破,胡乐被依法判处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