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主体与图书出版主体是否是同一类主体?兼聊一下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式_风闻
华人之中-09-0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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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主体与图书出版主体是否是同一类主体?
至少从出版这个角度说,可以说它们是同一类主体。但它们实际是其中的两个分支,一个是期刊出版主体,一个是图书出版主体,还是存在一定区别。
那么期刊的进一步发展,需不需要图书出版主体介入呢?两者有所交汇也不妨,尤其期刊一般不把自己当企业,而图书出版主体一般已把自己当企业的情况下,互相有所交融,也未尝不可。
但期刊的进一步发展,是不是必须图书出版主体介入呢?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因为合作、交融是合作、交融,并不等于非此某方肯定就不能自我发展和突破,尤其期刊们显然是在网上领域、网络传播上存在短板,而且是群体性地有此短板的情况下,实际克服此点就能有所发展,就可取得进一步发展。而解决这问题,引入或归入图书出版主体并不是必选项,更不是唯一项。即便图书出版主体作为企业实力雄厚、技术领先,也是如此,因为期刊和图书都是内容出版商,而不是技术服务商,两者在内容上的明显差异、显然能构成重大主体性差异的差异,已造就了两者差别显然。如此之下,两者欣然互相合作尚可,否则效果难计难言。
因此,“鼓励引入企业力量协同办刊”,“支持规模性出版企业探索协作办刊等模式,跨地域、跨部门、跨学科整合期刊出版资源……打造若干具备较强传播力影响力的学术期刊出版集团。”,这些内容可以说是一种选向,是一种可尝试的选择,但即便它们出自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也只是倡导,而不是规定。
期刊们的困境,尤其它们在互联网方面的集体发展困境,实际说明了身在社会主义中国的期刊及相应的期刊社们,在发展上,行政主义思想浓烈而社会主义思想尚较淡然,尽管各处学术前端,但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式依然有些并不清楚,而在行政主义里流连。
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式里,其实一直有发展社会主体的联合或合作发展的方式,对这您可以说它是联营或合作经营;一直有发展新型的符合社会长久需要的社会组织、社会运行方式的内容,对此您可称之为社会新型组织、新式社会主体、新型运作运营模式。
将期刊社与图书出版企业联组,搞集团化经营,这可以说是联合或合作发展的方式,但由于这个联组在启动及未来发展上实际有借助图书出版企业的资金、渠道及技术的现有优势而图期刊发展的考虑,因此,它实际是市场主义乃至资本运作主义的一种方式,虽然可以说它是社会主义下的社会市场主义、资本重组主义的内容,但并不能就说它已考虑了社会主义发展方式里的其他方式、其他可行性。
实际期刊社们是可成立期刊网络协会的,如已有这样的协会,是可以在此基础上发展面向社会及期刊的网络运营企业的;或者不以此为基础,各相应期刊社组团直接投资而成网络运营企业,面向社会,服务于期刊社。自然,除自身独立发展外,这网络运营企业在面向社会的同时,是面向期刊社开展出租业务。这网络运营企业不应单一,在期刊社想作租用时,期刊社们应有选择机会,这样在有竞争机制存在的情况下,两方都能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