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牵扯到丑化,不牵扯到商业利益,大胆的进行拍摄我认为是值得肯定的_风闻
东苏闲人-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做个闲人。08-15 13:20
【本文来自《穿短裤容易被“偷拍”?知名演员发提醒,北京三里屯太古里回应》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东苏闲人
- 看了这条新闻,作为一个老的摄影人说两句。
在公共场所。不让人家拍,你戴口罩就是,你戴眼镜就是,你光鲜亮丽的穿着暴露的服装在那里行走,目光可以看,照相机和人的眼睛有区别吗?不都是把它拍下来,人是通过眼睛把影像存在了大脑里,照相机是把影像存在存储卡里,至于这些影像怎么用,这是拍摄者的事情,他违法了,你告他,你怎么处理都行,人家拍你实话实说。你根本没有权利制止。如果在你家里拍,那肯定违法。如果在你的旅馆的房间里拍,肯定违法。在公共场所拍,国家应该出台法律,不应该制止非商业的拍摄,你怎么知道这个摄影人是商业拍摄呢?他要学习拍摄技术呢,他要研究人的后期处理,一些服装的设计呢。所以对于公共场所的拍摄,我认为应该持开放态度,搞得草木皆兵,搞得如临大敌,不利于一个公共场所的和谐,一个祥和的气氛。甚至有些女性打扮的漂亮点招摇过市。这是内心炫耀自己的表现。也就是说,一个漂亮女人有显摆自己的心理,你看看在网上晒自己的各种各样的美图的女生多如牛毛,它晒出来他就不担心被传播吗?那么在公共场合是被摄影师拍摄,那不是一样的道理吗?我认为。女人打扮的漂漂亮亮,一种美的形象展示给大家不是一种好事情吗?只要你不要丑化人家不要。以商业的目的进行宣传。我认为。是可以的。
按照现在某些人的观点,想当年解海龙拍摄的大眼睛女生是不是也是违法的?



大家好。我的这个回复有很多跟贴,很多朋友认为肖像权非常重要,隐私非常重要,就是在公众场所不能拍有人的场景,一旦你把人家拍入镜头,你就是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这个观点貌似非常有理,但是我请问一下,那么公众场所里还能拍照吗?你根本就不能拍照了,城市里车水马龙。人熙熙攘攘。你拿着相机或者手机。
只要端起来,就有人进入你的镜头,那么这个城市的状况谁来记录?这个城市的历史谁来记录?摄影,自从他发明这两三百年以来,它的记录功能是毋庸置疑的,是不能剥夺的。如果少了纪实摄影这个门类,整个世界大家想一想,是个什么情况?大家还能看到那些珍贵的历史镜头吗?想想二战时期在车站上士兵和他的女朋友分别的照片,那种拥吻的照片现在看起来多么可贵。
如果都强调肖像权,都强调隐私的话,这些照片现在大家都看不到,大家说是不是很遗憾呀?是不是很不近人情啊?是不是违背了历史的真实性啊?说的更极端一点。成都太古里的那个牵手门,如果这个摄影师拍了,他确实是侵权了,确实是也没有征得这两个人的同意,我怎么感觉老百姓对这个拍摄牵手的视频反而非常支持,没人觉得那个摄影师该受到谴责啊,反而对摄影师大加赞扬啊。所以。干什么得有个度的问题。对于肖像权的过度解读,对于隐私的过度解读,是不利于社会进步的。也和这个网络社会、这个媒体膨胀的社会背道而驰。
我这句话说到这儿,并不是不尊重公众场所人的肖像权和隐私。而是有一个界限,那就是真实的记录。只要不牵扯到丑化。只要不牵扯到商业利益。大胆的进行拍摄,我认为是值得肯定的。如果不这样的话。我们这个世界。在视觉上将是一片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