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安及政府部门,这也不敢说那也不敢说,最后往往变成只给结论不给理由_风闻
Moss从未叛逃-08-12 17:51
【本文来自《为何双方均被处罚?太原警方再通报“女生拒买47元水果捞被辱骂”案》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江宁婆婆:
山西太原这个水果捞事件有了最新的警方回应网络关切,看完这个内容我十分欣慰。之前的第一个通报发出来以后(图二),很多人都觉得“这不是各打五十大板吗”,我当时就说,“这个处理是对的,既不是装死也不是和稀泥”,那是因为我清楚图一里说的完整过程和细节。但是我也觉得图二这个首次通报还是问题不小,又犯了警方通报最容易犯的一个通病:只说结论不解释原因,在面对争议较大案事件的时候是不行的。
我一直反反复复给各地说,长期以来,我们很多地方的公安也罢,政府部门也罢,在面对舆论争议较大的案事件时,往往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也不敢说那也不敢说,最后往往变成只给结论不给理由,群众不理解,媒体看不懂,舆论争议更大。明明案子办的没问题,一通报反而通报出问题来了。
用最通俗的比喻就是:一定要用解数学题的思路来应对舆情。你做的是一道1+1的题,你当然可以啪的一下说“答案是2”,谁质疑你“为什么没有解题过程”,那是他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可你面对的如果是一道微积分方程,你也不给解题过程,还啪的一下掏出一个答案“是42,答案是42!确信!”。那你必死无疑。
希望太原这个水果捞事件能给各地再提一个醒,面对复杂的,争议较大的案事件,“只给答案”,是不行的。
另外还是得说,这件事的核心争议点,是水果捞的价格问题,以及是否缺斤少两没有足秤,这个确实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事情。太原这件事,警方已经把自己职责范围内该说清楚的事情讲的清清楚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