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注意法治效益问题,即法规生命周期内立法、执法、守法的收益与成本_风闻
银河小星星-07-16 10:21
【本文来自《吕德文:与其争论寻衅滋事罪,不如关心为何法律很难在基层有效执行》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搭桥的事,小粉们没调查,不清楚,没发言权。
倒是觉得从日常生活看,我们要注意法治效益问题,即法规生命周期内立法、执法、守法的收益与成本。
为使讨论有趣,我们可以从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商君书.更法》中略窥一二。
秦孝公讲,“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孝公的法规效益观很直白,要兴隆社稷,加强权威。
商鞅讲“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商鞅的法规效益观是爱民便事,强国利民。
看到没,秦孝公的想法和商鞅的想法是有点差别的。不过这时候,最重要的还是强国,他们还在一条道上。当后来商鞅威胁到秦室社稷惠王权威,秦惠王立马翻脸了。
甘龙老滑头怎么说的呢?“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甘龙的法规效益观就是省事,别没事找事。
杜挚又讲“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杜挚的法规效益观就是要玩就玩大,现在也没见有什么百倍之利十倍之功,将就过吧。当然,这是狭隘短视急功近利之言。
这四位的法规效益观可以概括为,孝公的君王利己法规效益观、商鞅的草根利民法规效益观、甘龙的旧贵守成法规效益观、杜挚的愤青幼稚法规效益观。
社会主义,应该是人民法规效益观,即保护和促进人民利益,反映和代表人民愿望,来自和返归人民实践。
那这里就要注意了,在法规有效期内,为法规付出的成本,经法规获得的收益,究竟怎么样?怎么最优化负担的法规成本?怎么最大化所获法规收益?古今中外,无论是立法、执法,还是守法,都要算效益帐,只不过各算各的帐而已。这里是有算计有博弈的。
要说的是,这里并没有什么微言大义,就是一句土话,别急,先合计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