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恩胆大妄为出具假证——诉讼证据的故事(14)_风闻
学之仁者-07-16 11:01
证明主体所处的证明环境和证明条件总是存在着种种局限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这个世界的未知事物太多,人们意志以外的事物也太多。比如侦查、检察、审判主体对于一些案件中的专业问题,是只能依靠相关的专业人员来解决的,而作为侦查、检察、审判主体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之一的专业人员中,也不乏能力不足和品行很差人员的存在。这类“专业人员”的检验鉴定意见,常常成为错案或悬案的重要因素。
赞恩是美国西维吉利亚的血清学家、警官,主持州警察局的实验室。经他检验鉴定后,伍德尔因劫持和性攻击被陪审团认定有 19 项罪名,法官判处他没有假释的两次死刑附加 335 年有期徒刑。伍德尔的家人辗转找到加利福尼亚的法医学家布莱克,通过 DNA 实验表明伍德尔不是被害人身上遗留精液的提供者,否定了赞恩的鉴定结论,伍德尔被无罪释放,并获得 100 万美元补偿。
州高等法院因此发起了有检察官和公共辩护律师参加、有美国刑事犯罪实验室指导协会帮助的对赞恩实验室的专门调查。
赞恩曾对包括谋杀和强奸在内的数百起案件进行过物证实验。在对保留有物证的案件中抽样调查了 36 件后,发现在过去的 10 年时间里,赞恩对每起案件都造了假:在未做任何实验的情况下他宣布做了实验并得出结论。赞恩在被西维吉利亚司法系统清除后,又在得克萨斯州成为一名法医学家。
此类情形并非孤例。比如埃德曼是得克萨斯州的一名法医,自称在一年之内做过 400 具尸体解剖。可是当一个家庭看到他的尸体解剖报告时大吃一惊:埃德曼的报告中记录了死者的胆囊和脾脏的重量,而实际上死者在若干年前就已经手术摘除了这两个器官,死者的尸体在开棺验尸时也没有发现解剖切口;而另一名经他宣布已经解剖了的妇女的头部, 开棺后发现该妇女的头部并无任何解剖痕迹。更加奇特的是,警察曾将一具无名女尸交给他检查,他在 8 年后交还该妇女尸骨时,还附加了一个 14 岁男孩的头骨。
由这样的“专业人员”进行检验鉴定所得出的意见,对于警察破案、检察官起诉和法官判案来讲,都是一种灾难,由这样的人所构成的证明环境和条件,着实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