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洮儿河浮桥案,核心问题是收费权!_风闻
无念-07-14 07:39
作者:徐吉军 公众号:汉唐光辉
吉林洮儿河浮桥案,核心问题是收费权!
原创 徐吉军 汉唐光辉 2023-07-14 00:00 发表于北京
作者:徐吉军 公众号:汉唐光辉
吉林洮儿河浮桥案,核心问题是收费权!09:19稍后听
近日,吉林省洮儿河浮桥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修桥人是村民黄德义,他因为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于是在网络上喊冤,引起群体撕裂民意对立。
据汉唐智库观察,洮儿河浮桥案出镜各方包括:修桥人黄德义,举报人,当地村民和镇政府干部,水利局等管理部门。
修桥人黄德义自称:
我说我没有罪!人民过桥真方便,过了桥给几元,攒够了钱把桥搭,公安你为啥把我抓?
我父亲就是摆渡人……
彩钢瓦房不是收费用的,是放农具用的!
地磅是卖粮食用的!
有钱就给,没钱就算,不能不让人过去啊!
当地村民看娃老人:浮桥很有必要,绕行要几十公里!没了桥,好几年没去对岸看亲戚了!
当地村民超市店主:这个地点是最重要的,没有之一!这桥能带动四五个乡镇!黄德义是曾经当过老师的人,口碑能差吗!
当地村民放羊老人:黄德义父亲没摆渡过!我今年75了,没听说过!彩钢瓦房就是收费用的,地磅就是大车过去称重用的!空身人走还要两块钱呢!来个结婚的,给个三百五百的!这小破桥一天能过二百多辆!
小车五块钱,大车二十!重载车得五十!
打过架,为了过桥和安全村刘书记打过架!
举报人:非法建桥就不对,绕路八十公里就绕呗!
办案人员:涉嫌挖断便道,迫使别人必须走浮桥!
水利局等管理部门:非法建桥,非法收费,要求自行拆除。浮桥抬高上游水位,对多处设施构成威胁。不存在罚款伍万元实收一万元的情况!
镇政府干部:不存在挖路现象!
因为各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同,愿意公开披露的信息也不一样,利益出发点更不相同,所以传递到互联网上,给公众的感觉就是众说纷纭,乌七八糟,绝无定论。
对于此事,急于表态站位一边倒的态度显然过于草率。
关于黄德义的收费问题,村民意见不一,有人说黄德义建设便民浮桥是好人,有人说黄德义高收费,甚至挖断周围原来的便道,使车辆只能走他的浮桥。
显然,仅仅是通过村民反馈是无法得出权威公正的结论的。
按照黄德义的说法,他修桥就是为了便民,收个三元五元,不存在高收费、强行收费!
显然,黄德义口中的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好人。
事实上,这座浮桥建成后,收费和免费截然不同。如果黄德义将这件事的定义是公益,那就只能免费。如果是收费,价格公允可以看作是良心生意,价格过高就涉嫌谋取暴利。
举报人几年前和黄德义发生过矛盾,如今举报之后坚持说没有浮桥,村民绕行几十里一样过去。这种说法过于自私无耻。
举报人毫不掩饰自己和黄德义曾经发生过矛盾,不排除是出于嫉妒或者仇怨举报。从道德评判的角度看,举报人的心态绝无善意。
村民的需求不同,视角不同,所以给出的看法不同,不能强求一致。
近年,互联网舆情焦点事件,往往会出现群体意见对立的情况,关键原因是当事方都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公布于众。
参与评论的人来源非常广泛,绝大部分人都不能掌握真实信息,只能管中窥豹,自然就很难得出符合客观事实,符合法律情理的意见。
有的人习惯从法律角度思考,有的人在侧重于道德角度思考,有的人侧重于情理,有的人侧重于逻辑。
争议就此产生,各方观点争执不休,不可能达成共识。
不过,当地村民反映黄德义一家曾经围殴过别人。从这个事情来看,黄家应该是家大势大,有一定的威势。
有人看到这个消息,立马如获至宝,抓起黑恶势力的帽子就丢到了黄德义头上。
这种网暴习性,实在不知所谓。
黑恶势力是法律术语,有明确的认定标准,不能因为一家人打过架就认定是黑恶势力。
早年有车匪路霸,黄家建浮桥收费,恐怕距离路霸的标准甚远。
对于某些行为可以批判,但动不动就利用过激观点刷流量,岂不知不知不觉间自己也变成了网络黑恶势力!
抛开那些说不清的争议不提,洮儿河浮桥事件的源起,实际上是政府职能缺位是首要原因。
必须看到,河两岸人民群众有通行的现实需求,有桥通行有利于两岸人民!上下几十公里没有桥梁,这就是问题的所在。有了需求,就有了交易,浮桥就此产生。
浮桥被强行拆除后,几年时间内当地依然没有修桥,只是形成舆论焦点后才开始修建替代性浮桥。
首先要确认一个问题,修桥铺路从古到今都是积德行善,值得赞扬!即便是修桥铺路之后收取一定的通行费,只要价格合理,这也不能归为恶行。
就在今年春节,汉唐回乡过年,同学去我家吃饭,当即许诺帮助我们村修两座便民桥,随后迅速投资建成,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村民通行。
这当然是好事。区别在于,我们村的桥没有收费,目的就是捐助。
黄德义修桥,方便两岸人民通行,从行为上看是好事。
最终界定他是做好事还是利欲熏心鱼肉乡里,要看他收费是否合理,有没有强行收费、强迫通行、收取高价通行费。
这三个问题是界定黄德义道德面目的核心。
外界释放的信息称,不走浮桥也有其他路可以绕行。那就不存在强迫通行的前提:你开车上桥,为的是省时间省距离,自愿交易何来强迫?如果强行逼迫别人过桥,那就是涉嫌黑社会犯罪了。
按照法院判决书显示,黄德义三年收通行费五万多元,这笔钱实在太少,每年不到两万元。这是官方认定的数额。
谁会为了这么少的钱去修桥,还长期维护呢?
显然,法院认定的金额令人难以相信。如果按照三年五万多去量刑,黄家不仅不是犯罪,反而是在学雷锋做好事。
那么,如果金额认定不准确,显然本案存在明显的瑕疵。
就算按照每人次通行费五元进行收取,每天二百人来回就是一千元,一个月就是三万元,每年几十万是有的。
如果车辆收费更高,那每年过百万也不无可能。
三年伍万元的涉案金额,根本无法服众。
有传闻称当地或许有人盗沙采砂,过浮桥运走,这是暴利行业,或许会刺激高收费行为。
如果存在盗沙现象,黄德义有没有参与?当地政府扮演了什么角色?有没有履行管理权?有没有掺和黄德义的浮桥生意?
这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个案件一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办案单位就有必要慎重对待,将相关问题解释清楚。
如果黄德义确实不存在其他恶劣行为,只有修桥收费一事,那么水利部门关于“非法建桥非法收费”的说法,就是本案的核心问题。
我们国家基础设施通常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政府修桥有几种模式:财政投资属于纯公益项目,通常是免费通行,免费维护;如果政府没钱修建,或许会采取PPP模式,由企业出钱建设,设定一定的收费期限收回成本。不过,PPP模式收费时间过长,形成一定的利益绑定,引起公众质疑由来已久。
从老百姓的角度讲,洮儿河桥就是真正的便民项目,政府修了再收费肯定要被质疑。
不排除有人看到相关需求,支持黄德义修桥,共同谋取利益。
这同样是本案掩藏未曾公布的要害问题。
我们的公权力收的很紧,建桥收费都要履行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实行。
从法理上讲,也说得过去,如果随便来个人就修桥收费,那岂不是漫天响马?
在限制民众行为的同时,政府服务能否跟上来解决民众的困难?
这才是争取民心的关键。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黄德义修浮桥收费,都难有善果。
因为,收费权是公权力,是一切民生问题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