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关于丁茜案的调查节录_风闻
熊猫儿-07-09 22:52
1994年,32岁的丁永恒迎来了女儿丁茜的出生。自出生时,丁茜的体质就比较弱,容易生病。4岁年那年,丁茜又一次因为感冒输液。这对于隔三差五就生病感冒的丁茜来说,原本是很正常的事,但是这次输液过后,丁茜有了一些不同。“有时候喊她,她不吱声,就像没听见一样,我们一开始以为是孩子小,贪玩,就没当回事儿。”丁永恒说。
最终,医生诊断丁茜的一只耳朵已经完全失聪,另一只耳朵的听力也近乎失聪。
↑ 2017年1月13日,丁茜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37天之后,丁茜被办理取保候审。
2018年6月30日,丁茜再次被洮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个多月后被批准逮捕。同年12月29日,丁茜与其他十余人一起被洮南市检察院起诉至洮南市法院。
洮南市检察院指控,2015年,丁茜成立“倩家帮”,自认帮主,下设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麒麟、青狐6个堂会,设堂主和副堂主,主要成员有6名,主要目的是收取保护费,保护成员不受欺负,打掉其他帮派;另一被告人邹某某成立“刘家大院”,实际老大为王某某,主要成员有15名。“倩家帮”和“刘家大院”成员固定,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多起犯罪,属于涉恶犯罪团伙。
检察机关指控的11起犯罪事实中,涉及丁茜的共有5起:
2015年6月5日,在洮南市某旅店,张某与索某某发生口角,丁茜与索某某将张某殴打。张某逃走后找到邹某某,邹某某等人又找到丁茜将其殴打。
2015年7月2日,因为有两人不入伙(加入“倩家帮”),丁茜带人殴打这两人。
2016年夏天,丁茜多次指使手下成员拦截洮南八中的学生冯某,导致其被迫辍学。
2016年7月28日,“刘家大院”老大王某某与“倩家帮”成员郑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后,便和丁茜约定在洮南市运动会场斗殴。最终双方带领各自成员互相殴打,致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6年9月25日,丁茜在洮南市急速网吧附近与“刘家大院”成员发生冲突,双方互不服气,约定在洮南火车站站前广场“打仗”。双方在到达站前广场后,无视警察在场的情况下斗殴。
被控女孩称“倩家帮”是QQ群群名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丁茜手写的案件经过称:检察机关所认定的“倩家帮”,实际上就是QQ群的群名而已。因为处过一个在网吧做网管的男朋友,丁茜经常去网吧打游戏,QQ群的命名和丁茜的名字都有关系。这些群里的成员都是经常去网吧玩的青年、学生和网吧网管。此外,丁茜的QQ和微信以及手游王者荣耀的名称都叫“丁倩”。
“就是为了打游戏好玩起了拉风的名字,不是帮派”。丁茜在自述经过中说。
至于下设的青龙、白虎等堂口,丁茜表示其实也是一个个QQ群,而且是别人建立的,里面的人她都认不全,具体人数也不清楚。而且这些群建立不到两个月就解散了。
关于收取保护费,丁茜自述的解释是,群里组织过两三次线下聚会,单纯为了吃饭,“AA制”,每人少的拿20元,多的30元,甚至有一次吃饭钱不够丁茜还垫付了几十元。“就是饭钱,根本不是保护费。”
丁茜的辩护律师曾在法庭辩护中表示,基于这些事实,不能认定“倩家帮”属于帮派,丁茜只是群主,不是帮派头目。丁茜患有严重听力障碍,语言表达也不清晰流利,其能否组织领导一个帮派值得商榷。发生的5起犯罪事实中,丁茜根本就不是组织参与者,有的事件中是拉架的角色,有的事件中则是受害者。因此指控丁茜涉嫌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更不应该认定其为主犯。
不过,丁茜和律师的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2019年3月25日,洮南法院一审认定“刘家大院”实施多起犯罪,首要分子和重要成员较为固定,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倩家帮”实施多起犯罪,纠集者相对固定,参与人员不固定,但多次三人以上,应认定为以丁茜为首的恶势力。丁茜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一审判决作出后,丁茜提出上诉。2019年4月29日,白城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月初,丁永恒和杨旋律师一起,向吉林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5月17日,吉林省高院召开了此次案件问询会。“会上,主要是法官问问题,我们回答,并由书记员做记录。除了案情本身的情况,法官还问了孙利的情况,我们也都如实做了回答。”同时,杨旋律师表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件采访联系了吉林省高院。吉林省高院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不方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