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对外关系法》,理性观察俄乌冲突等国际热点事件_风闻
六哥观察-观察时经市场-探索社会、人与企业兴衰成败07-05 12:14
近日,《对外关系法》正式颁布实施,无疑是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深远,值得关注。
德不孤,必有邻。
历史地看,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懂得合纵连横、崇尚大同社会的良善民族。
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周游列国,弟子三千;苏秦纵横中原,腰挂六国相印。
但,更多的时候,是被外族侵略凌辱的痛苦记忆。
时针拨回到21世纪,随着上合组织、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中国元素概念与行动的落地,古老民族焕发崭新生机和活力,再度回到世界舞台中央。

实事求是,相比美国,我们在设计国际政治秩序、运用价值规则体系、达成全球目标利益方面确实还有差距,需要学习。
作为独立社会观察者,我一直认为,互联网时代,现代教育普及、信息四通八达,各主要国家都拥有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通常都不敢轻举妄动。
因此,未来大国竞争除了军事实力保持足够威慑外,本质就是文化文明、法律道义与政治智慧间的较量。
从这个角度来看,《对外关系法》适逢其时,来得意味深长。
对于制定《对外关系法》的国际背景、宗旨原则以及意义作用,6月29日,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办主任王毅曾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已作出深刻阐述,无需赘述。

下面我想谈谈《对外关系法》正式实施后,对网络舆情与民间外交的影响。
换句话说,就是普通老百姓该如何依法正确观察、看待、讨论中国对外关系与国际地缘政治战略策略、方针政策,身体力行,自觉做好可亲、可信、可敬中国形象的民间代言人。
治国理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
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一国国民风度与智慧就是最大的国际政治。
对外关系工作并非可有可无。相反,需要全体人民自觉参与,善自珍重。
首先,是为了国家中心任务和长远利益。
第三章 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任务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对外关系,坚持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任何纸上谈兵怼天怼地,遇到阻力铁棒横扫、阻力加大铁棒加粗的想法,或者某些民间传说所谓“打肿脸充胖子”派送大礼包的看法认识都是不对的、是天真幼稚的。
比如:过去,有些朋友总是对国家对非洲等不发达国家地区的援助工作不太理解。
实际上,国际援助除去朴素的良善观外,这里也包含更多国际责任和义务。比如联合国的普惠理念,我们自己倡议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等。
即所谓“大国要有大国的样子”。
当然,前提原则是量力而行,不走秀、不唱高调。
其次,巩固建立“言而有信”的大国形象和声誉。
全球化时代,人类交往日益深化、交融在一起。各种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等合作协议数不胜数。
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还有未来的,不一而足。
但,各国利益千头万绪,国际局势千变万化。环境的不确定不稳定性极易增加合作的不可预期性。
信心、信任与互信在国际关系与国际合作中就成了稀缺品。
一旦形势变化了,该如何看待合约、履行承诺?
第三十条 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缔结或者参加条约和协定,善意履行有关条约和协定规定的义务。
这里,“善意履行”就是一个核心理念。
一,参加任何合作不能违反宪法。
二,实施任何合约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比如全世界网友关心的“俄乌冲突”,中国该扮演什么角色?
一,原则上,肯定不能背叛、背刺别人。
因为中国跟俄罗斯、乌克兰都是合作伙伴、都有协约。
二,肯定也不能添油拱火。因为这违反国际和平道义精神。
所以,努力劝和促谈就是中国合理原则与现实方案。
部分网红大V借机在网络中对立撕扯,辱骂攻击,无论俄粉、还是乌粉都是不对的,对国家声誉都不利,还需及时止步。

否则,一不小心,极有可能涉嫌违法。
第三,对外关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原则上,应当集中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智慧。
应充分做到集思广益、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协同工作。
《对外关系法》对于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现代中国来说,如何精准运用法律语言,正确评估衡量有关领导在国际礼仪中的寒暄客套话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合理做好国内国际传播工作,也非常重要。
通常,中国媒体喜欢用文学性的比喻词句渲染气氛。
而有些外交工作者也深受传统媒体影响,有时喜欢用一些顶级词汇来形容国家间的合作,表达国际友谊。
但无论是国际法,还是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恰恰都是严谨、精密的法律语言。
有时,文学性语言一不小心就被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抓住了把柄,纠缠不休。
比如:网络中流传甚多的“中俄合作无上限”、“上不封顶”。
这样的话在中国传统礼仪中本就是修辞语,客套话,说过就过了。
但在俄乌冲突期间,却一再被西方国家部分媒体与部分人士炒作,显然不利。
这就需要其他有关人员帮助提前预判、及时澄清。
最后,谈点《对外关系法》外的一点思考。
《对外关系法》整体比较温和,几乎排除了国际地缘政治中的极端情况。
众所周知,日本军国主义曾给我国以及亚洲各国带来深重灾难、历史浩劫。
遗憾的是,至今,日本政府及部分上层精英尚无彻底清算侵略历史罪责。
相反,却混淆视听,逐步解绑和平宪法,每每无中生有、喊话中国,企图倒打一耙,让军国主义思潮又有死灰复燃之势。。
如果单纯运用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方针来处理,显然不足以威慑。
那么,中国该如何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前瞻预判,把战争风险前置,更好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子孙后代福祉?值得社会深思。
总不能等到日本再爆发一个“珍珠港事件”或“卢沟桥事变”后再去应对吧。
这大概也是未来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