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里就有一个美国留学不归的,本科中山大学,后去美留学并在美成家_风闻
战忽五处-司法民工~07-05 13:31
【本文来自《中青报:不能用毕业生留学率量化“爱国”》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硬盘硬 软件软
- 2002年,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公费培养的大专以上在校生、未达到服务期的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核准”,取消了执行了13年的自费出国留学培养费政策。
之前规定: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完成的服务年限分别为:本科毕业生和双学士学位毕业生五年(含见习期);硕士毕业研究生、研究班毕业和未完成学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专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毕业生二年。
未完成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时,按收费标准计算出实际的年限,得出每年偿还培养费的平均金额。毕业后每服务一年免交一年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对已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具体计算办法为:学制四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高等教育培养费的总额为10000元,服务年限五年。毕业年如已服务一年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免交2000元,实际偿还8000元。学制三年的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习阶段(四年限)和硕士学习阶段的培养费累计为22000元,服务年限三年。毕业后如已服务一年。免交7400元,实际偿还14600元。依此类推。
而在执行自费出国留学培养费的整个90年代,是中国出国留学人员不归的最高时期。交培养费也根本刹不住出国潮,刹不住不归潮。

所以,国家发展了,国内的环境变好了,才是留住人才,才是人才回国的最重要的保证。国家现在的出国留学政策就是来去自由,但留学回国比例却大幅度增加,多年未归的人才也回国发展。
其实出国留学,甚至定居国外,一般国人并不反感。因为:1.国内就业压力大,出国闯一片天地也算是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大。2.国内就业机会相对少,比如生物科学、生物制药,理论物理等一些学科,国内就业的机会并不多,出国更能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这些人出国应该也没有意见。
但是出国至少应该做到:1.不应抹黑诋毁祖国。2.应当妥善处理好父母的养老问题。3.不应有高人一等的思想。
我村里就有一个美国留学不归的,本科中山大学,后去美留学并在美成家。上次回来应该是七八年前了,回村里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颐指气使,对待邻居们也是一副鼻孔看人,嫌弃别人的样子,导致村里人也对他父母疏远了。
对父母的养老问题也不安排好,都甩给一个姐姐。据他姐姐讲,他给父母的养老钱并不多,平均下来一年也就几千人民币,去年他父亲过世都没回来。
这种按照村里人的讲法,这还不如养头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