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时卖不出去,死后卖出去了又如何!”_风闻
张佳玮-作家-07-04 19:41
艾米丽·迪金森生前只发表了十来首诗。
她去世后,她妹妹拉维尼亚发现她写了将近一千八百首诗,都没发表过。
现在迪金森被认为是美国史上最重要的诗人之一,美国史上第一女诗人。

赫尔曼·麦尔维尔1851年出版了**《白鲸》**,第一年只卖出了五本。1876年麦尔维尔所有的书都绝版,没人买了。
麦尔维尔自己1891年穷愁而死。
现在《白鲸》已被认为是美国史上最伟大小说之一。

詹姆斯·乔伊斯1914年出版了**《都柏林人》**——此前被出版商拒绝了22次——那年只卖出379本。
现在这本书,大概算20世纪最重要的短篇小说集之一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1925年4月10日出版。此前菲茨杰拉德的《天堂另一边》之类还挺畅销的,他觉得这本写得更努力,应该很不错才是。
从此到菲茨杰拉德1940年死掉,十五年时间,这本书一共卖掉两万四千册。
菲茨杰拉德相当不爽,后期他将更多精力集中到编剧行当。
现在《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地位,众所周知。

加西亚·马尔克斯26岁时出了第一本书《枯枝败叶》,之后六年又写了三本书,都迁延着出不了;终于到32岁,《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恶时辰》、《格兰德大妈的葬礼》断断续续出来了。
他自称到32岁时,是个“写了五本不甚出名的书的作家”。以至于在墨西哥时,一度打算改行写剧本算了。
按他自己的说法,大概到1966年马尔克斯快四十岁了,他所有的书都没卖满一千册。
所以他当时写了本书,要寄稿子时,都付不起邮费,只好先寄一半书稿给出版社,希望这本书能稍微卖点钱出去。
这本书书名叫:《百年孤独》。

上头说的这些,无非想证明:
我们已知的传奇好书,曾经经历的待遇。
这期间又有多少好书没能挺过来出头呢?
我也不知道。
说个许多读者不一定意识得到的事:
相当多数书的腰封啦、扉页推荐、广告语啦、甚至作者介绍里一大堆花里胡哨的噱头啦,以及后续的推广方式啦,经常不是作者自己能左右的。
越不是大牌的作者,越控制不了。
我刚出书时,也会去跟编辑——尤其是营销编辑——争一下。久而久之,算了,大家都不容易。
只要别太过分,就那样吧。
每个作者都觉得书是自己的产物,是自己的孩子。
但对出版方而言,书首先是商品:
出版社印书是指望卖钱的。
十几年前了吧,我有个朋友的朋友,之前没出过书,势单力孤,跟个出版社签了个合同,买断稿费:一次性给你多少钱买断书稿,以后书卖多少,都没你啥事了,不会补版税。
至于合同各种条款,自然都对作者很不利。
小作者嘛,第一次出书,只好忍气吞声。
之后出版社开始瞎推广,说这书作者是某某名人的女朋友,说书里有什么什么隐私。这手段实在没谱,但你跟出版社较不上劲。
这是作者还活着呢,就这么折腾。
又过了几年,某出版社出《基督山伯爵》,反正大仲马也过世百来年了,怎么推广都行。
那本书宣传语写,“法国版《越狱》”、“刘翔的减压书”——因为当时刘翔和美剧《越狱》正当红。
《基督山伯爵》好歹也算名著,被这么整活,大仲马如果活了大概也没法忍?
我后来跟一位营销编辑聊这个案例时,吐槽说哪怕想蹭边,可以说“加西亚·马尔克斯认为《基督山伯爵》是结构最完美的小说”之类嘛,蹭《越狱》蹭刘翔,感觉怪怪的。
那位编辑老师教导我:
书的广告语,是给没读过这本书的人看的。
你要了解那些没读过这本书的人。
没读过《基督山伯爵》的人,你觉得有多少知道马尔克斯?会在意马尔克斯对小说结构的标准?
对那些不怎么读书的人,你是强调《基督山伯爵》的故事结构多精彩,对19世纪中叶之后的通俗故事影响多大,还是直接说个“刘翔”“《越狱》”来得直观?
当然咯,这年代书的广告语噱头越来越通俗,许多人总会觉得大概是编辑们没水准。
但我认识的许多作者,尤其是小众题材作者,以及诗歌翻译家之类,本身都是编辑。
编辑和教师,是我所见小众作者最适合的职业——光靠写东西养活不了自己,那就顺便做编辑或当老师咯。
品位、阅读量,他们都有。如果要想雅致的推广方式,他们有的是发自。
但在做书时,首先想的还是,“把书卖出去!”
他们毕竟在接触市场,远比我这个写东西的更理解读者。
我一位编辑慨叹过,“这年头做文创比读书赚钱”,为什么?
“太多人不喜欢读书,但又想显得有文化。”
所以只好做点噱头。
专心写书做书的人,是最不希望自己做的书被误读被误解的。
但这个时代,没那么厚的资源背景时,是得靠点噱头甚至误读,才能把书推出去的。
用我一位编辑的话说:
“不管怎么弄,只要最后能让好书能多几个人读到,也就开心了。”
“我也想多帮你卖出去几本啊!——到以后我们都死了书畅销了,又有啥用呢?”
《飘》的小说版当年的广告语,没有吹嘘小说多么百转千回,斯佳丽性格魅力如何动人,而是“买本假期读读,XX美元不亏!”
因为对没读过这本书,平时也不太读书的人而言,价格优势最容易打动人。
毕竟,推广方式再俗气的书,也好过随作者穷死、湮没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