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传统到现代社会的公共意识:两制不是障碍_风闻
天下不公-07-02 08:09
1、文化传统本质上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渊源。文字首先是应用,其次才是文化的意识欣赏。
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得到新文化旗手陈独秀的赞赏,算是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开篇之作。陈独秀之所以力主在《新青年》上发表这篇文章就是基于他对“开启民智”的迫切性认识:中国的文化首先是“大众的文化”。也就是说,文言文的产生首先是由于由于纸张的限制——中国的造纸术出现之前,靠竹简作为文字的主要载体,显然不可能产生白话文。文言文尽管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但毕竟不适合大众文化交流 ——尤其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现代社会的要求。繁体字的最早产生是一种象形文字,之后很长时间里由甲骨文进化成现在的繁体字。但是汉字的本源价值不过是一种语言的逻辑符号,所以繁体字作为应用的“逻辑符号”就表现出过于繁杂、不易于在民间大众社会中推广。所以50年代中国内地的文字改革中推广了简化汉字一直流传至今,成为包括计算机和互联网广泛应用的汉语言文字(繁体字主要成为文化艺术领域里的艺术价值符号)。 问题是,包括香港、台湾在内大陆之外的华人没有经过“国家层面”的汉字简化推广,所以至今仍然以繁体汉字作为书面的“文字符号”。
港澳既然是“一国两制”的中国行政区,近来,香港大力倡导经济和文化的“互融互通”,怎么互通?加上两地的词语习惯不同(比如:“因应”等),港媒的文字表述中少数繁体汉字在内地基本上见不到了。这对两地的社会大众日常交往无疑是增加了困难——尤其是青少年。主流还是个体的关系,这是社会文化交流和治理的系统性问题。就好比汽车的牌照:都是法定的标识,为什么港澳和内地的ETC不能兼容识别?
包括台湾在内,台港澳三地人口总量和经济总量不及内地10%,难道为了“互融互通”非要让内地统统恢复繁体字的道路标志吗?
2、从文化艺术的角度来讲,香港的影视、音乐艺术在香港回归之后,乏善可陈。而内地这些年来享誉世界的影视、音乐作品倒是琳琅满目。欧洲许多顶级音乐团体对内地的《天路》、《青藏高原》、《在那遥远的地方》、《打虎上山》表现出极高的艺术关注。而香港的作品还是停留在《万水千山总是情》和《上海滩》记忆之中无法超越。英国BBC乐团能演奏气壮山河的《国际歌》,香港也该有气壮山河的艺术表达,不是吗?“含情脉脉”不应成为香港的唯一代名词。
3、“一国两制”需要的是优势互补,一国两制本身就不能变成没有原则的“中立”。香港有悠久的商业文化和金融贸易的丰富经验。所以内地在扩大内需和推动“双循环”的政策格局下,香港应该发挥自身的文化优势——创建互融互通”的新格局。内地中小企业具有的产业优势借助香港的商业文化和金融贸易的丰富经验,原本上是可以实现双赢的。“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是内地的经验,所以香港的商业文化应该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价值判断。
美国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说过:“在全球化时期不是你要不要全球化而是你在全球化中怎样生存”(《世界是平的》)。香港应该从中得到得到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