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以及时有效举措,反制霸国当局借芬太尼问题对我方的挑衅_风闻
天地行正-06-28 13:35
霸国当局最近因其国内芬太尼滥用问题,制裁我中国企业和抓捕中国藉人员,都没有拿出符合国际法的依据,也没有走符合国际法的程序,其中尤其恶劣的是肆意抓捕我国合法企业的中国藉人员。我方宜坚决采取相应反制和报复举措,以维护国家尊严和国际正义。具体分析如下:
1、芬太尼的用途兼有致益的和致害的。霸国当局应做的事,是严管其国内芬太尼的流通和市场,以及医生涉芬太尼处方,而不是管控作为芬太尼生产原料之前体化学品的流通,甚至也不是管控芬太尼的生产,更不应在这后两方面管到国外去。
2、作为芬太尼生产原料的前体化学品,有益用途较芬太尼更多更广。霸国当局必须拿出证据,证明某前体化学品生产或销售的非霸国企业,在清楚知道某购买者购取本企业所售化学品,与生产供给毒品黑市的芬太尼有关的前提下,向该购买者销售芬太尼生产前体化学品,才能制裁该前体化学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及其关键人员,否则就违背了有关国际贸易的国际公约和习惯法。
3、对于上述应合法制裁的企业之非霸国藉的,且未在霸国犯法的涉案关键人员,霸国当局如果认为有必要抓捕,以调查或制止有害交易,就应拿出上面第2条所述有关证据,交给前述拟捕涉案关键人员的藉属国或犯法地点所在国司法机构,由后者抓捕并决定是在当地审判,还是引渡到霸国审判,否则就违背了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习惯法。
霸国当局作势管控芬太尼生产前体化学品的流通,更管到我中国有关企业,及我国有关化学品产销管理和禁毒政策方面,甚至采取令世界有关各界惊疑的非法抓捕我中国企业的中国藉人员之行动,这对霸国内涉毒药物非法流通和滥用的遏制而言,基本上是没有作用的,对此,霸国当局心知肚明,其真实目的,不是为了打击涉毒药物的非法生产、销售和滥用,而是为了其它政治和经济目的,其中在政治方面,是为了推卸其禁毒不力的责任以欺骗民意、转移矛盾、转嫁危机、煽动民间对我中国的仇恨、抹黑败坏我国的国际声誉、宣示霜国统制层的国际霸权淫威;在经济方面,则是为了打击我国合法工业和企业,塑造不公正双边贸易关系等等。
对霸国当局的上述挑衅行径,在反制和报复举措方面,我方宜在国内法院或国际法院(最好是在国内法院),起诉具体下令非法抓捕我国企业人员的霸国最高官员,若法院判其有罪,则对其制裁、通缉和相机抓捕。另也宜制裁霸国相关机构。
相关筹议:霸国统制层已患霸权晚期综合症,其国内会频出一系列大小危机,其本性(生物遗传基因和政治文化传统基因)决定其每遇重大危机,就会对别国,常常是与危机无关的别国,尤其是其视为战略竞争对手的我中国,发泄焦虑和恼怒情绪,寻衅滋事,故其附庸行政、立法和司法当局,尤其是其特谍机构和军队,会频频不断掀起对我方挑衅的层层恶浪,即霸国当局所谓“激烈竞争”行动,对此,我方的因应反制举措就成为一类具某种共性的综合行动和事务,我方宜建立这方面高效的多部门协调行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