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做什么事情都可能会面临风险,做好人好事也不例外_风闻
观风景-攒时间百事放下,了心愿全力专攻。06-18 15:41
【本文来自《法律并不鼓励人们互相帮助,学雷锋有风险》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感觉这个标题太亮眼了,“学雷锋有风险”,有一点牵强。
人生活在世上,做什么事情都可能会面临风险。
事实上,这个案例关键的教训是做事情必须尽职尽责,不能三心二意、不能粗心大意。大意失荆州,这是古老的经验教训。
做好人好事,如果不能认真负责,一旦粗心大意,很可能就会好心做了坏事情。
帮助人是没有错的,学雷锋也是应该提倡的,但是,在做事的时候,必须考虑周全,避免好心做了坏事。这才是这件案子给人的警醒的意义。
做好事需要具备两个基本的要素,实际上做任何事情都需要这两种要素。
第一,要有足够的能力。
大家从许多好心做成坏结果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有许多是因为做好事的人不具备足够的能力,没有办法完成自己许诺的事情,最后导致灾难性的结果。
比如:在救助落水者的案例中,有的救人者,自己根本就不会游泳,在一时的危急时刻,来不及考虑后果,就冒然下水救人,如果水浅,可以侥幸成功求助别人。如果水太深,施救者自己也会陷入危险的境地,甚至造成救人不成,还把自己溺水淹死了。
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帮助别人的许诺,也属于能力不足的范围。
能力不足的人承担了过重的担子,往往会导致灾难。许多重大的损失都是因为使用了能力不足的人造成的。
第二、必认真负责,
责任心不强,或者说不认真、不负责、粗心大意的人,就会导致灾难。在现实生活中,任何的疏忽,都给我们带来损失。
2021年3月11日,谭晓晓的父亲谭伟余去学校接女儿放学时,临时受托将女儿同学黎晓雨、廖启晨接回家。没想黎晓雨不顾谭伟余叫喊,独自出校门离开坚持走小路回家。谭伟余无法追上便叫妻子转告黎晓雨奶奶从河对面小路来接,不料,黎奶奶没能接到孙女。
黎晓雨溺亡后,其父母向学校、谭伟余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4万余元。兴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谭伟余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兴安县法院酌定对于黎晓雨的溺水身亡由黎丽诗、闫宏承担6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谭伟余承担10%的责任,赔偿7万余元。桂林市中院做出同样终审判决。
这个案例就是做好事没有尽到责任。这个不能尽到责任,实际上也与能力不足、及侥幸心都有关。
谭伟余没有及时看住黎晓雨,黎晓雨先离校,独自回家,谭伟余一时疏忽之后,发现后没有追上就放弃了。在思想上没有能力预见到事情的可能后果,也存在着侥幸的心理,以为黎晓雨不会有事的。
从上面的做事的两个要素可知,无任是做什么事情,都需要考虑周全,要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能许诺做无力承担的事情。一旦正式做事了,就必须认真负责,尽一切力量完成自己许诺的事情。这样才能避免好心做了坏事情。这是对别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