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开展人民外交也是抢占舆论道德高地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06-14 02:28
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日前就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的国家人权报告内涉及澳门特区的部分收集意见发出通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于二零二四年初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为此,澳门特区政府现正开展上述报告涉澳部分的撰写工作,该报告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次国家人权报告的组成部分。报告内容主要涵盖澳门特区的人权状况,包括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政策和实践、自上一轮审议以来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等。为了使报告的内容更充实和全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社团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前,透过邮寄/亲临法务局等方式,就报告的内容提出建议或意见。
统称为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的有两个公约,其一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二是《经济社会及文化的权利国际公约》。这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在回归前,透过葡国国会的法定程序宣布延伸到澳门生效,并申明对其中四点内容作出保留;中国全国人大通过的《澳门基本法》,也以国内法的层面确定继续在澳门特区实施。回归时,中国外交部向联合国秘书处送交备忘录,宣布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在中国澳门生效,但也明确对其内容作出四点保留;时任行政长官何厚铧也发表声明,宣布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在澳门特区继续有效,但对其中四点内容作出保留。
而在国家层面,则有微妙差异。虽然中国在一九九八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的权利国际公约》,随后全国人大也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但可能是基于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某些规定,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同类条文有所扞格的原因,全国人大至今尚未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但这并不妨碍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议澳门特区的履约报告时,中国政府代表团率同澳门特区政府的代表,向其作出报告并回答询问。去年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澳门特区和香港特区就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履约报告,这是第二次审议澳门特区的履约报告。是由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在审议时作引介发言,介绍中国在澳门特区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实践,以及澳门特区接受委员会审议的有关安排。而澳门特区代表团则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担任团长,其他成员包括保安司司长办公室、新闻局、法务局、劳工事务局、卫生局及社会工作局的代表。
由于中国全国人大已经批准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因对该公约的履约报告的审议,是以中国政府为主体组成代表团,而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则担任中国代表团的副团长。二零零五年四月,中国接受首次履约报告审议。而今年二月十五日至十六日的审议,是中国第三次接受审议。中方对此高度重视,派出由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组成的高级别代表团出席,涵盖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主要相关部门。中国代表团以开放坦诚的态度同各位委员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对话。中方尽可能全面、深入地介绍了上次审议以来,中央政府及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在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未来努力方向。委员会专家提出多个涉及经济、社会及文化领域的问题,中国代表团逐一予以认真答复,既介绍中国政府所作努力,也不回避困难和挑战,顺利完成了履约审议。
在今年二月间的审议过程中,澳门工联、妇联、青联等社团以民间团体的名义向联合国人权机构提交了报告,力陈中国澳门特区在履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中所作出的努力及所获得的成效,以具有强大说服力的事实材料,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并因此而消弭了在前两次履约审议过程中,以周庭希为主的「澳门民间人士」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大量不实诋毁之词的现象。
实际上,在过去长期以来,周庭希等人利用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中,民间社团和人士可以向联合国人权机构递交人权报告的机制,经常以「澳门民间人士」的名义向联合国人权机构提交了不实之词的「报告」,并多次跑到瑞士日内瓦百灵宫前表演一番。而其中的一些内容,也被委员们接纳,并在审议报告中提了出来,因而造成了若干被动状况。
而这一次,虽然周庭希重施故技,但由于澳门工联、妇联、青联等社团也首次提交履约民间报告下,就稀释并消弭了周庭希的部分不实之词。笔者当时就评议指出,这是一个进行人民外交的成功经验,今后应当继续弘扬。在此后的联合国人权机构审议澳门特区对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履约报告时,希望有更多的爱国社团参与,在各自的领域讲述澳门特区在实施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尽责情况,而且还要熟悉相关的报告公文规范,让某些不实之词暴露得体无完肤,使得委员们难以采信。以实际行动来占领舆论和道德高地,捍卫澳门特区践行「一国两制」的成果及形象。
实际上,在过去,特区政府和建制派曾经忽略了当今「自媒体」和「新媒体」已经迅速占领舆论阵地的事实——无论是台湾地区的民进党和「独派」团体,还是香港特区的「泛民主派」,抑或是澳门特区的「反对派」,都懂得并掌握了一个新的舆论模式,就是「先讲先赢」,迅速占领舆论高地,造成「先入为主」效益,让政府百口莫辩。即使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之言,只要「反对派」能够抢先「讲一句」,特区政府「讲一万句」也无法抵销其一句的「威力」。现在,终于从被动中走了出来,反而掌握主动,先行抢前占领舆论阵地了,可喜可贺。
因此,今次澳门特区政府在撰写中国澳门特区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报告前,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社团就报告的内容提出建议或意见,以利于报告的内容更充实和全面,这是发动群众的工作方法。不过,并不能满足于此,还应当引导和指导各民间团体,在联合国人权机构二零二四年初进行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审议包括澳门特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报告时,也向联合国人权机构送交民间社团的报告,抢占此领域的舆论和道德高地,消弭周庭希等人的不实之词。
当然,也必须进行技术指导,帮助民间社团按照联合国人权机构规定的格式和规范,撰写好报告,以更佳的品质,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而且,也是使得「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增添一项「开展人民外交」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