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诬陷偷拍事件简单的评价为乌龙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这个事件触及了很多法律边界_风闻
甘核平-06-14 20:53
【本文由“观察者网用户_454273”推荐,来自《人民日报评“地铁偷拍乌龙事件”》评论区,标题为观察者网用户_454273添加】
来源:微博@卢诗翰
将诬陷偷拍事件简单的评价为乌龙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这个事件触及了很多法律边界。
1偷拍对不对?必然不对
2但是,我认为你偷拍,我就直接查你手机,这个行为对不对?
好像也不对
这个背后是执法权的争议,甲认为乙偷拍,合理途径是向警方报案,然后让警方这个第三方执法机构来核实。而不是我怀疑我就能执法,谁不同意谁就是为犯罪者洗地。
按照这个道理,我觉得美国芯片抄袭我,要求他们公布技术供我检查,不公布就是心里有鬼?你同意吗?
3 但执法权还只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审判权。
什么叫偷拍?有地铁照片就叫偷拍,还是有地铁人像照算偷拍,还是要具体到人脸亦或隐私部位才算偷拍?
检查你手机是执法权
判断手机里照片是否构成偷拍叫审判权
理论情况下,执法权归警方,审判权归法院
现在情况是执法权审判权居然都给闹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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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还不算,在偷拍讨论中,有人拿出网上许多女生偷拍男生捞人的照片,质疑这算不算偷拍。结果许多人表示,男生拍女生是偷拍,女生拍男生是对美好的欣赏不是偷拍。
这叫什么?这叫定义权立法权
所以诬陷偷拍的事到现在还吵不清楚,就在于本案表面上是偷拍事件,实际上是诬陷者借着“偷拍”的理由对执法权审判权定义权形成了侵犯。
一群人连微博ID都不愿告诉家人,结果现在走街上随便一个人说要查你手机,不同意就是心里有鬼,你同意吗?
想要解决问题,可以先扎扎实实把这些争议点讨论清楚,这些问题讨论清楚了,许多争议也就没有了。
这就是实事求是。
不要简单的用一句“乌龙”去概括问题。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