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思维不可取,但改个体适应整体未必是必然的办法_风闻
背山远行-无论山是否向我走来,我都背山远行06-12 09:48
【本文来自《读懂毛泽东,方知毁掉一个人的,是受害者思维》评论区,标题原为小编添加,后自己修改】
“受害者思维”问题,讲的是个人和社会或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涵盖范围更大,我这里只针对其中一部分说点看法。这部分,我称作创新者成长和生存问题。是专门针对有潜力的创新者成长过程中被大多数人打压,以及社会进步之初创新者不被社会理解和接受。
创新者成长和生存问题,和毛泽东当初遇到的问题不完全一样。举个例子,哥白尼无论如何不可能通过实践努力避免被宗教迫害。这里区别主要是,毛泽东遇到的是同志之间的矛盾,但哥白尼遇到的是敌我矛盾。这两种矛盾,一个比较缓和有回旋余地,一个极端对立而没有回旋余地,而在这两者之间,还有各种中间类型。
较缓和的矛盾,是可以用作者这种个体单方面加强修养改善思维和行为来解决的,但对立到一定程度,或者还有别的复杂因素,就不能指望这种模式行得通。
哥白尼时代当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我们这个时代下却可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这个解决办法,责任就不仅仅在个体单方面,更多是在集体这一方。
这个办法,就是让公众永久地理解和接受创新者成长过程和社会进步的全过程是怎么一回事。
创新者,一般都是认识能力上异于大多数普通人的,这基本上是后天因素所导致,但部分后天因素是早期教育的结果,不是创新者本人的后天努力。大众在创新者成长过程中,对“异己”类型的创新者,一般是持打击排斥态度的,除非创新者取得重要成就或成绩而公众承认。
社会进步全过程,在最初阶段无一例外都是真理掌握在少数创新者一边,进步主要就是这些少数创新者改造和转化当时的多数大众的过程,同时也是创新者在实践中完善认识的过程。对哲学上无限实践过程来说,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历史是人民创造的,这没错。但对具体的社会进步过程,则不能用无限过程中的观点硬套上来,群众和人民反而是亟待转变认识的。
让这两个过程被公众接受,改善公众对创新的宽容和事实上的支持,就是我说的新解决办法。这个办法比单纯要个人“履行责任”、“改善思维和态度”等要来得更高效、彻底和直击要害——事实上,单纯从个体角度去贴近公众,是要付出磨光创新棱角和欲望的代价的,最终的结果是公众取得小进步而创新者大幅度后退,这种磨合往往并不是最有利于社会整体进步和发展。
当然,作为创新者个体而言,用受害者思维来思考和行动,无论如何更不可取,这一点作者说的没错。只是作者提供的办法,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倾向于稳定而不倾向于快速进步的办法,社会进步到今天,稳定是必须的,但也是远远不够的,快速进步是新的要求,我们必须适应这种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