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帝国统治模式”的讨论,已属于对于历史的讨论,已没有多少现实意义_风闻
华人之中-06-10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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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从本质上是一种守成的土地和统治模式; 在郡县制制度之下,高度集权的皇帝将自己已经控制的区域划分为不同的行政范围,区域内各级地方行政统治者已经失去了内在的管理和扩张动力,一切都取决于最高的皇权。而缺乏多样性和信息处理能力的农业帝国最高皇权,注定不再有动力进行持续的疆域扩张,而是转向内卷化的领土管理;秦朝其实是中国生机勃勃帝国的反面,是高度内卷,不再具有开疆拓土和天工开物能力的帝国,中国历史上的其他王朝 包括随后的汉唐时期,才是中国历史上真正具有万千气象的帝国周期。”
这一段已相当误解古代中华,包括误解古代中华对于统治机构的认识,包括误解了古代中华一直重视的对于地方长官的考评。这本没什么,任何人都可自思而得一些东西,并据此作旁议。但很遗憾的是,作者的旁议由于被另加上了“帝国统治模式”这样的标题、议题,这对于古代中华的误会更被额外地加大、扩张了。
对于“帝国统治模式”的讨论,已属于对于历史的讨论,已没有多少现实意义。但由于上述之议中含有显然对于古代中华的误会,因此,作为现代的我们还是应有所辨识、澄清,以免流连于误区、再入误区。
不错,古代中华曾长期被称为皇帝之国,也因此被不少人,包括学界,称为中华帝国。
但如果注意到古代中华的皇帝还被称为“天子”,古代中华的历代都称己为”朝”且未改,官府都自称或被称朝廷也一直未改,您就会发现在古代中华,帝国与王朝之间是并不那么容易划上等号的。在古代中华文化的概念里,皇帝之治不过是天下之治的一部分,是具有一定的服务性,即服务天下的。与宗族之治不同的是,它具有统御性,但这统御性一般也是基于天下需要。也因此,在古代中华,皇帝有之于丞相、公卿的分权,有之于藩王(非周朝之前的王)的分权,也有之于县郡的分权,更有之于宗族自治的更为传统的分权。
注意不到“天下”与“朝”的关系,意识不到皇帝是中华朝廷的领衔和统领而不是朝廷的所有者,就不容易理解古代中华的皇帝为什么拜天;为什么只有功德相当可以的皇帝才自觉有资格自己登山去作类似汇报工作的封禅之事;为什么中华皇帝知道国事和家务事不同,不能随便混,否则自落为昏君……
古代中华之于帝王的规矩是多和严的,这显示着中华文化中有显然超越于帝王文化、并能管制帝王文化的内容,而且它就以世俗文化的面貌而非宗教文化出面。
这是古代中华文化的独特性,也是古代中华朝代的独特性,这些独特性使古代中华即便被称为皇帝之国,也只是被皇帝带领与统治,而并不当然地属于皇帝,一个“得天下”和“失天下”的说法本身实际已言明古代中华皇帝的代管性质。在这点上,古代中华文化的明晰程度是超过世上很多国家的,这样的内容也构成了中华传统文明的一部分。这部分的文明甚至强大到基本没被破过,没被改掉过,这也显示了文明远比文化的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