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习要改改_风闻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05-22 14:54
这两天在家陪孩子玩,顺便自己也小小跑了一会儿步,发现膝盖不太舒服,可能是太久没有锻炼的缘故。以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些中年人的肚子那么大,但是等自己到了中年后发现,中年真是一个喝凉水都可能发胖的年龄。
如果不运动,不但身体机能开始衰退,身上赘肉也开始不断变多。
说起健康,这两天微博上有个热搜,**说有个主播在直播时,连喝几斤白酒,把自己喝死了。**我看了这位主播在生前直播时的喝酒视频片段,发现确实比较猛。大概三四瓶白酒,被这个主播一口气咕咚咕咚全给喝了。
这种喝法,很容易酒精中毒。
我刚参加工作时,便曾听说有个同事由于某次喝酒太猛,酒精中毒,被送到医院抢救。幸亏当时抢救及时,救回来一条小命。
我自己也曾经喝多过,有次连续不断被迫喝了大约一整瓶白酒,结果整个人差点断片。当时的感觉是,控制理性区域的脑部神经,被严重麻醉,说话完全不受控制,且舌头打结,说话不利索。
同时,双腿发软,无法站立。
**说实话,酒喝多后非常伤身体。**那天晚上喝多后,我在睡到半夜时突然流鼻血。我当时吃完饭回到酒店后,整个人都是懵的,倒头躺床上便睡着了。结果睡到半夜时,突然呼吸不畅,生生被憋醒,然后一摸鼻子,发现全是血。
后来迷迷瞪瞪爬起来,给自己清洗了一下。
**在我看来,中国的劝酒、拼酒文化,是一个典型的陋习。**我这么说,不是说完全抵制喝酒,而是说对于那种不顾别人感受和死活,使劲劝酒、拼酒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陋习。
劝酒、拼酒现象,不是一个全国性普遍现象,只在一些特定场合才可能遇到。比如像我老家那边,基本没有这种现象。有时跟老家那边的人吃饭,手里拿着的一杯酒,可能跟整个场子的人都敬完,都不一定见底。
大家不会介意你是否干了,或者喝多喝少。大家拿着杯子互相碰一下,只是为了借此寒暄几句。酒不重要,借此寒暄才重要。
但是,在一定要干杯,必须要喝好甚至要喝倒的场合,对于我这种不太擅长喝酒的人来讲,真心感到难受。
以前去加拿大留学时,发现老外完全没有这个习惯。当时我为了练习口语,参加过当地各种各样的聚会场合,正式和非正式的都有,发现老外完全没有这种劝酒习惯。
老外拿个杯子,想喝什么自己接,或者有服务生给你倒。互相碰杯只是为了借此进行寒暄,老外不会在意你喝多了还是喝少了。相反,他们那边比较注重个人隐私和自由,如果使劲劝酒,逼别人喝酒,搞不好会被认为侵犯别人权利。
记得当时班上有个白人老师,曾讲过去中国游玩时,他所遇到的饮酒文化差异。他当时跑到中国,跟一帮中国人吃饭,别人给他倒上了酒。然后听到说大家干了,他便干了。
干了之后,他以为可以开始吃菜吃饭。结果发现,别人又给他倒满了,说他酒量好,还得再干一杯。于是,他就又干了。
干了之后,他以为这回终于可以开始吃菜吃饭。结果发现,别人又给他倒满了,说他还得再干一杯。
到了这个时候,他开始感觉有点不对劲,心想原来这酒不能随便干。他说他发现自己搞错了规则,不是别人让干就干,而是在酒被倒满之后,不能随便喝完,且尽量不喝完,否则会一直喝下去,连菜都吃不上。
中国原先的劝酒习俗,非常盛行,直到立法和司法介入后,才逐渐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法律的介入,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醉驾入刑,二是饮酒出事后同桌喝酒的人共同担责。
关于醉驾入刑规定,我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反正现在形成的普遍共识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关于饮酒出事后同桌喝酒的人共同担责的规定,有些朋友可能不一定知道,我大概解释一下。
通俗来讲是指,假设有10个人围着一个桌子一起吃饭喝酒,其中有个人由于喝酒太多,酒精中毒不幸死亡,则剩下9个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虽然这个人没有因为酒精中毒而死亡,但是他自己一个人在回家路上不幸摔死,则剩下9个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只要你们几个人在一起喝酒,则彼此的责任和义务便互相绑定。只要一人因此出事,则其他人将被要求承担共同赔偿责任,除非你在当时曾经力劝对方不要喝,但是对方不听你劝,自己作死,则你可以为自己免责。
法律的导向很明确,即喝酒时不要劝,甚至在看到同桌人使劲喝时,还要反过来劝别人不要喝。否则,一旦出事,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时看到某些人大代表提建议,说什么应该取消醉驾入刑规定,说这个规定不合理云云,让我觉得有点忍不住想打他们。醉驾入刑规定,有效遏制了劝酒、拼酒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且有效减少了酒后驾车冲动,减少了很多交通事故悲剧的发生,为什么要取消呢。
如果你自己喜欢喝酒,或者喜欢劝人喝酒,你自己承担法律风险便好了,凭什么去给限制性法律规定松绑,让整个社会陷入到这种怪象中呢。
我们的集体主义文化,只应该在抵御共同的风险或者克服共同的困难时,才产生最大价值效用,而不应该成为某些个体施行控制、征服、忠诚测试等权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