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是一个不言自明的真理吗?_风闻
陶永谊-经济学家,独立投资人-05-20 11:35
“平等”作为“普世价值”,是不言自明的真理吗?
西方法学和政治学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他们首先假定,存在着一种初始的“自然状态”,根据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的描述,这种自然状态,来源于人类的黄金时期,在那个时候,人的一切都是本来的面目,人们没有财富、等级、种族、权力等等的差异,大家都作为平等的个体相互交往,每一个成员和其他成员拥有同样的权利。
这实际上是一种基督教语境下的推论,有《圣经》中“伊甸园”作为模本,自然状态的存在,几乎与上帝的存在一样不容置疑。《旧约全书》开篇就描绘了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并给人类建立理想家园的过程。在那个仙境般的伊甸园中,人们纯洁、善良,没有犯罪的欲念,甚至不知男女情爱为何物,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本来模样。人们很容易从启蒙运动思想家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中,依稀看到《圣经》中伊甸园的影子,启蒙运动思想家对于自然状态的无可置疑的态度以及近乎天真的虔诚,与其深厚的宗教背景是不可分割的。所谓人人生而平等,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伊甸园里的情景。
但是,这种“自然状态”真的存在过吗?要知道,当1776年《独立宣言》的撰写者们以无可置疑的语气宣称:“人人生而平等”,“每一个人都具有造物主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时,距离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1856年)还有80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在《独立宣言》公布的时候,人们还不知道进化论为何物。
如果人不是由上帝创造的,而是从猿进化而来,那个人人生而平等、充满自由的伊甸园还有存在的可能吗?人类最初从其他猿类分离出来的时候是一种什么状态,我们缺乏足够的证据,不过从我们的近亲——黑猩猩和大猩猩那里,实在看不出“伊甸园”的踪影。我们知道。灵长目族群中都有严格的等级制,首领在进食和交配等方面拥有无可质疑的优先权。人类学家对原始部族的研究也表明,即使是在国家、阶级产生之前的人类社会,与“自然状态”所描写的情景依然相去甚远。
居住在南美以狩猎-采集为生的阿契人(Ache),过着一种近似平等的生活,优秀的猎人将狩猎得来的肉放到村落里的一个池子中,以这种方式来帮助那些不怎么走运的邻居。但人类学家更详细的观察后发现,最出色的猎人虽然表现出对其他社会成员的慷慨,但他们还是私下里大量囤积猎物。比起那些技术不太高明的家伙,好猎人有更多的婚外恋和私生子,他们后代的生存机会也要更高一些。优秀的猎手实际上是一种表明社会地位的非正式头衔。
居住在中非的阿卡俾格米人(Aka),初看之下似乎也缺少等级制度,因为他们没有“头人”,也没有为头人服务的阶层。但他们都有一位被称之为科姆贝蒂(Kombeti)的男人,这位科姆贝蒂通常是在狩猎时表现勇武者,他可以强有力地影响群体的决策,从而使科姆贝蒂获得最大的一份食物以及成群的妻子儿女。
进入酋邦社会,部落首领拥有了更大的权力。奥贝格(Kalervo Oberg)曾经分析了南美洲低地的一种部落社会。在这个社会里,酋长负责处理和解决内部纠纷,处罚罪犯甚至可以处死犯人,当战争来临时,部落首领具有征募人员与征收物资的权力。他头衔繁多,妻妾成群,住部落最大的房屋,出行有人抬轿,与普通人讲话要通过中间人作为媒介。
也就是说,不管是我们那些还在树上跳来蹦去的先祖,亦或是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前辈,都无福消受“自然状态”的美景,进入到金钱社会,出现了等级和国家,状态就更加地“自然”不起来了。显然,先预设一个理想家园,再从中引出“自然法则”的做法,并没有什么科学的依据。
既然平等并不“普世”于以往的人类社会,那么,人们又是出于什么考虑提出这个口号的呢?它有实现的可能并带来社会的进步吗?我们后面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