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与「爱国者治澳」原则有机结合的成果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05-19 03:40
澳门特区立法会昨日以全票细则性表决通过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该法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澳门特区政府、澳门中联办和国务院港澳办都分别声明或谈话表达感谢、祝贺及支持,澳门社会各界别社团也纷纷表态祝贺及支持。
《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的顺利完成全部立法程序,这是澳门特区健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澳门特区雷厉风行地响应习近平主席有关「把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与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号召的具体行动,以及澳门特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部署之一。在完成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程序之后,《维护国家安全法》就成为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三位一体的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等国家法律一道,筑成严密的维护国家安全万里长城。对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保障广大澳门居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来,为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这是中央的立法权。而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中央针对当时港澳的社会政治环境,决定将此立法权下放给未来的香港、澳门特区,因而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授权特区立法。澳门回归后,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已经是走在前面,而且做得较佳。早在二零零九年就已经为执行基本法赋予的宪制任务,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在习近平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之后,特区政府又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顶层架构,并依据习近平主席对「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论述,针对澳门的实际情况,先后为金融安全、信息安全、民防安全等领域补强法律体系,还建立了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执行机构和队伍。后来还修订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行政法规,增设澳门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技术顾问。另外,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主动修改《立法会选举法》,增加「防独」条款,不断地补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及组织机制。
但随着澳门内外形势以至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及中央根据习近平主席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在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领域与时俱进,全国人大将新的《国家安全法》取代原有的《国家安全法》,而原有《国安安全法》的职能改由新设的《反间谍法》来承担,及中央根据香港的特殊形势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之后,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就可说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显得相对薄弱了,或将会形成「洼地效应」。因此,澳门特区再次走在前面,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精神,及比照「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定义内容,进一步补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更严密地补强澳门维护国家安全大网,主动进行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工作,以消除「洼地效应」,编织更严密的维护国家安全大网,完善了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进一步夯实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根基。这些都充分展现出澳门特区政权机关和社会各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因此,澳门特区政府昨日在声明中,表达了衷心感谢立法会各位议员努力尽责履行法定职责及对是次修法工作给予的支持和贡献,同时亦感谢广大澳门居民拥护和配合修法工作。实际上,与十四年前为《维护国家安全法》立法的过程相比,今次修法的整个过程,包括公众谘询及政府拟制法案、立法会审议及表决法案,都很顺利。不但没有发生「街头行动」,而且公众谘询活动也有序进行,就连昨日的立法会细则性表决,也是罕见的全票通过。这在十四年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就此而言,这是普及宣传及落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结果,也是贯彻执行「爱国者治澳」原则的成果。维护国家安全不但是澳门特区的法制责任,而且也成为全体爱国爱澳居民的自觉承担。
澳门中联办发言人在祝贺谈话中,特别指出澳门特区在修法过程中尊重澳门法治传统,充分借鉴世界各地的立法经验,从总体要求、法律定位、实体法、程序法以及组织法规范等多个方面作出完善,法理依据充分、程序科学民主、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这是立法技术上对澳门特区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最高评价。实际上,新修订的《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三位一体的法典型法律,为澳门特区的立法会活动及立法技术开拓了一个新的方向。与此同时,也走出了一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在行政主导的前提下,立法会积极行使特区唯一立法机关的职能,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新路。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在谈话中,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别行政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并希望澳门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大力弘扬爱国爱澳优良传统,持续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机制建设,以更高水平的国家安全护航更高水平的繁荣发展,推动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不断谱写新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更大贡献。实际上,当前国家的总体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虽然是时代的主题,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我国的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境外敌对势力不愿看到我国的崛起、强大,一直在图谋「西化」「分化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分裂和破坏活动,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就我们澳门特区而言,各种内外敌对势力必然会利用「一国两制」的特殊制度,及有以美资博企为主的外资企业作平台的条件,进行危害澳门特区政治和经济安全以至国家安全的活动,这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在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法》生效后,在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同时,还需从更高的站位、更开阔的思维和视野推进澳门特区的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的法制建设,根据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及有关「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论述,结合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补强澳门特区《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预防及遏止恐怖主义犯罪》、《网络安全法》、《司法组织纲要法》及《司法警察局》等法律,及时完成《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立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及拟制维护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海外利益、生物等领域的国家安全的法案,将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融合到全国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去。更加有效地抵御各种风险和威胁,全力维护国家和澳门社会的稳定,推进澳门特色「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