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些情绪宣泄,多些冷静分析_风闻
武所谓-私信请使用原创措辞05-19 11:46
“保命药”价格飞涨:肾上腺疾病药物“醋酸氢化可的松片”一年涨价超十倍 (guancha.cn)
以上全错,如果什么板子都要打在药企身上,什么错误都要药企来背锅。那么很快你就没药可用了。
这件事会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巨型组织工作协调中不可避免的合成谬误问题——即不同组织的KPI不同,各个组织均追求自身KPI最大化时却造成了体系总KPI降低的现象。
现代政府的组织架构主体是根据功能而非问题来搭建的,这样的组织原则天然对突发问题缺乏灵活性(国务院一把手只是名义最高负责人,你不能屁大点事就让他总负责)
本新闻中参与合成谬误的单位主要有3个:
1. 卫健委——卫健委制定医生的处方规则,规则基本上只考虑医疗本身,不考虑药物供应问题,医生如果考虑药物供应问题给病人改处方出了什么问题,要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2. 药监局核查审评中心——核查审评中心仅对药品质量标准及准入许可负责,他们几乎不考虑药物的供应情况,只有当药企递交注册申请或变更时才被动开展工作。
3. 医疗保障局——仅对药物价格负责,他们的KPI有且只有一个:“压价”,至于压价会不会让患者在医保覆盖内开不到药,他们不关心,因为不是他们的KPI。
从患者的角度,他只要确信病情得到控制的前提下药费稳定即可。这时候责任最大的是卫健委——卫健委应该制定详细的药物替换细则对冲药物供应链波动,但这等于在帮药监和医保赚他们的KPI而风险自己来承担,凭什么?
卫健委不想承担,他就不改自己的处方原则,毕竟没药是药监和医保局(尤其是医保局)的责任,板子不打卫健委。
这里面责任最大的我认为应该是医保局,医保局控费操作前完全不咨询药监局该品种的供应情况,是药企放弃供应的直接原因——医保局默认卫健委应该自行发布药物替换的细则,而审评中心应该自行启动工艺变更快速审查。
药监局审评中心也有责任,但在3个单位里责任最小——药监局没有意识到工艺切换可以帮助医保局大量节省政府预算,从而启动对当前单一供应商工艺变更的快速审查程序或者尝试与已经使用新工艺的供应商的竞标接洽。但法律上药监局没有义务多做这一步,只能算“为人民服务意识不足”。
整件事里唯一没责任的就是药企——“我工艺落后成本高是我无能,国家最新的核算价格是基于新工艺的,我一算是赔本买卖,在履行完合同后停止供应天经地义。”
结果药企反而是背锅的那一个,舆论的箭矢全部射向药企。
供应药品的是药企,又不是卫健委、药监局与医保局,落井下石者,其无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