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机会平等”吗?_风闻
陶永谊-经济学家,独立投资人-05-19 11:36
“机会平等”是权利平等在社会参与层面的一种流行说法,也是在事实平等无法自圆其说时,为平等这个“造物主赋予”的权利寻找一种替代品。但是,机会平等必须以事实上的不平等为前提,它本身的含义就是:给事实上不平等的人提供同等的机会;同时,机会平等还要以事实上的不平等为目标,即以追求收入差距,扩大地位不平等为推动力。
事实上,机会的平等,要以机会的无限供给为前提,但在一个资源短缺的世界里,机会也是一种资源,它也是稀缺的。社会上诸如就业、升职、评选、以及占有资源所展开的竞争,都存在机会短缺的问题,当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机会提供的位置时,会展开另一种形式的“机会竞争”,即比拼社会关系和财富。
所谓机会的平等,无非是在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以竞争来分配资源的一种方式。但机会平等的自相矛盾之处在于,对于具有不同自然禀赋的人来说,任何一种衡量标准,都会对一部分人形成不平等。例如有一块难以分割的糖果,在两个儿童之间分配。一个儿童数学好,另一个跑得快,是比算数还是比赛跑?不论是采取哪一个竞争方式,都谈不到平等。在这种情况下,机会平等的方式只能是比“石头、剪子、布”。可是,以这种方式分配糖果,会有效用的提升吗?那个没有得到糖果的孩子产生的嫉妒心理可能会大于另一个孩子得到糖果的愉悦,总的效用可能还低于谁都没有糖果的效用。
在行为学实验中,人类是如何对待机会平等的呢?实验是这样设计的,让受试者在两个有关直肠癌检测的方案之间进行选择,方案A:给每个人做检查,可以拯救1000个人的性命。方案B:需要A方案一倍以上的资金,只能给一半的人检查,这一半的人按照社会保障号码随机选出,但检查的效率较高,可以拯救1100人的生命,结果,大多数受试者选择方案A。这说明,在所谓的机会平等和平均分配资源之间,人们似乎更偏爱后者,尽管它所导致的结果更差。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机会真有普遍的平等吗?我们知道,社会地位的差异会带来受教育程度、社会关系的资源、财产的继承等方面的影响,当存在着社会资源占有事实上的不平等时,也不存在实际的机会平等。
现在,让我们假设一个平等的起点,有一个社会共同体一共有100个成员。所有人都有相同的资产(10万元),相同的受教育程度和相同的社会背景,大家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进行一场零和博弈,即赢家所赢的钱正好是输家所输的钱。在初始点,人们的机会是相等的,大家具有同等的参与资本,但一个回合下来,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假定胜利者和失败者的比例为20%和80%(近似于现实社会的情景),失败者平均输掉25%的资产(总数为200万),这部分资产由胜利者获得,平均每人赢得10万。进入第二个阶段,社会成员的参与资本发生了变化,第一阶段的胜利者平均每人拥有20万的参与资本,而80%的失败者平均每人拥有的参与资本下降为7.5万,面对下一轮的竞争,胜出者具有的参与资本是失败者的2.67倍,选择的机会和再度胜出的机会也相应增长。随着博弈轮次的增加,这种机会的分化也会进一步加剧,以致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一个亿万富翁可以选择的机会总要远远多于一个穷光蛋。一个更为严酷的事实是:任何机会都是有门槛的,如房地产项目的招投标会或奢侈品拍卖会,要交数额不菲的保证金,穷人连进门看热闹的资格都不具备,自然更谈不上什么平等的竞标机会了。也就是说:机会也是分等级的,正是这种机会的等级,使贫富的分化呈自我加速的趋势。机会的层级可以用围棋比赛来做一个比喻,假定一开始所有人都有资格参加比赛,但如果第一轮就被淘汰,以后第二轮、第三轮,以致半决赛、决赛都和您无缘了。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个金字塔型的机会层级,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处在哪一个层级上,在机会的大门前,你是否可以通过“资格认证”。所以,机会平等基本上是一个偷换概念的说法,在现实生活中,机会本身就是不平等的。
在现实世界我们可以做到的,只能是公平,即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