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母亲(07)_风闻
鹤飞翔-岁月蹉跎,蹉跎岁月05-13 09:10
进入1974年后,形势日渐紧张。部里有一些好心的参谋、(付)处长不时悄悄地告诉母亲:上边要遣返你们回农村了。“五一”前后,母亲将家里的被褥重新弹了一遍。为我们兄弟俩每人准备了一套厚、薄被子。一直舍不得用的真丝被面也拿了出来……
7月底,一位刚刚从青岛调到部里工作的王副部长到家里宣布,母亲存在羊坊店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人事关系已经调回大院;有关组织决定撤销其党员身份;按照“死党”家属处理回原籍务农。给一周的准备时间。并威胁,如果不服从,坚持“赖”在大院,将派警卫连押送回去。宣布后,即没有让母亲签字,也不听申诉,匆匆离去。
同时,部里派了梁参谋等2人,到我的工作单位通报了组织决定。他提醒:你妹妹怎么办?是留在北京还是跟你妈妈一块儿回去?上面的命令只是把你母亲遣送回老家务农。如果你们兄弟能接收你妹妹,我们可以帮助把她的关系迁到你们的单位。
回到家里与母亲商量。一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心里乱得一塌糊涂,根本没有什么主意了。二是担心自己就是集体户口,住在集体宿舍。如果把妹妹迁过来,户口放在哪儿?人住在哪儿?三是心存幻想,以为这只是暂时的。将来父亲平反了,母亲和妹妹还可以回来。而妹妹一脸懵懂,根本不知道离开北京回农村意味着什么。
对于妹妹被迫返乡一事,我后悔死了!一想起来,就心里隐约发痛。真后悔,当初怎么就没有决心把她留在京城?!
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也怀着丈夫不久就能平反的幻想,母亲无奈接受了组织的决定,开始默默地做返乡的准备工作。记得她买了好几个大坛子,买了好多猪肉。将肉切成大方块,然后往肉的表面搓盐,整整齐齐地码放进坛中,用塑料布把坛口封住。就这些肉,回乡后每天炒肉菜,吃了2个月。最后肉都成了咸肉。吃的时候需要先用凉水跋一会儿,去咸味。楼上的杨成保参谋出主意:反正组织出面订票,办理托运(行李),干脆连蜂窝煤也带上。于是母亲又买了好几百块蜂窝煤。回到村里,足足烧了3、4个月。部里把长期占用的二八飞鸽自行车整修一新,还了回来。我们商量一致:留给妹妹用。缝纫机自然是母亲心爱之物,跟着回了老家。
几年后,弟弟结婚,把自行车、缝纫机都拿走了。
1974年8月4日,情报部派了2个参谋——王存友【注:后来转业去了阜外医院,任党委书记。已经去世多年】和年轻的杨参谋【注:1996年,在济南13航校。人已经偏瘫,说话也不清楚了】,“押解”母亲和我妹妹回到了山东泰安燕家庄后梁家林(村)。王给了村支书1500元“安家费”。称:不要一起给她们。每月给个50、60(元)就行……
事后了解到,遣返母亲回原籍的事情是某几个人的决定,不是组织决定。王存友他们送母亲返乡过程发生的各项费用一直到1974年年底还压在王的手里,没有地方报销。而母亲的所谓“安家费”,也是情报部从父亲的工资里拿出来的。
那时,父亲在亚疗接受中央Zhuan案组的隔离审查。每月180余元工资发到情报部。部里代为扣除3元交党费;给母亲50元生活费;给父亲交30元伙食费,30元零花钱。剩余的70余元暂存在部里。到了遣返母亲回乡时,部里存有父亲“节余”的工资2000余元,留下400元,拿出1500元,假冒所谓“安家费”交给了村里。后来,父亲被押往秦城监狱,工资就停发了。而节余的工资统统被上缴充公了。存放在办公室的一些私人物品,如:派克金笔、3块上海牌29钻手表、军用雨衣、公文包……也被充公了。

1981年夏,母亲和大儿媳丁广来在北京良乡蚕种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