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模式”折射出滴滴工会的假把式_风闻
经济道理-05-11 09:02
问道者 杜一用
作为全国总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重点企业,平台型企业滴滴集团在推进工会建设上表现出了积极的一面,但就像当年突击到境外上市一样,在厦门网约车工会成立后,滴滴工会也曝露出深藏其中的“真功夫”与“假把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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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号召的“真功夫”
不久前,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首批吸纳了曹操专车、T3出行、迪滴、携华等17家网约车平台企业和租赁公司的工会组织加入,覆盖从业人员达3万余名。
媒体报道口径里并没有出现最大的网约车平台型企业滴滴集团,正是这一并不积极的表现,让外界看懂了滴滴工会的“真功夫”与“假把式”。
滴滴曾于2021年7月1日凌晨悄然赴美上市。按照官网表述,滴滴是“全球最大的一站式出行平台,全球最大汽车运营商,全球智能交通技术引领者”。2022年底,滴滴被确定为全国总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重点企业。
从公开的招股书来看,滴滴整个体系所管理的员工应该有紧密型和松散型两种,一种是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员工,一种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网约车司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滴滴全球紧密型的全职员工共有15914名,其中研发员工7110名。
其实新年伊始,在厦门网约车工会成立之前,由北京市总工会、海淀区总工会、上地街道总工会三级工会共同见证,滴滴网约车司机代表与滴滴出行行政方代表各7名,已就关系网约车司机切身利益的事项,形成了《2023年滴滴(北京)网约车司机协商恳谈会专项协议》。
网约车司机是此次北京三级工会与滴滴一方代表协商恳谈的重点。截至2021年3月31日,滴滴在全球的年活跃司机为1500万,在中国就有1300万。包括在1300万之内没有与滴滴签订劳动合同的北京松散型网约车司机,正是此次北京三级工会推动与滴滴协商恳谈的重点。
放在当下时代大背景,滴滴与1300万网约车司机协商协调机制的建设成效,可能将是复制到京东、美团、饿了么快递小哥等2亿自由职业者的一个范本。
不可否认,在推进建立“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是互利双赢”的共识上,《专项协议》取得了不少成果,达成了包括协商机构与机制建设、职业伤害与安全保障、收入与奖励补偿、福利与关怀、公益帮扶与奖励、专属商业保险等六项内容23条具体措施。
相对于之前网约车司机维权只能通过上访、打市长专线,或在群里骂街以及博客跟贴痛骂“滴滴不死,天理难容”的诉求方式,网约车代表能够与平台方面对面提出诉求与协商,其所展示出来的深度和广度,还是体现出了滴滴响应中央号召,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一面。
这是滴滴作为出行巨头为行业树立榜样表现出来的“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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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协议未触及根本问题
但也应当看到,滴滴“真功夫”背后实际上藏着外界并不容易看懂的“假把式”。
从协商恳谈会通稿的表述来看,此次专项协议实现从“0-1”的突破,经历了挺长时间,并且滴滴是被推着往前走的。
滴滴于2021年8月成立滴滴集团(北京)工会,2022年底被全国总工会确定为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的重点企业。从2022年第四季度起着手筹备协商恳谈会的各项工作,一直到2023年1月29日最新成果才见诸媒体。
表现被动的一面,不同媒体的报道口径都提到,“为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三级工会联动推进,多次前往滴滴总部,与平台企业党委、工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企业生产经营、工会职能发挥、职工权益维护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此次达成的专项协议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事实上并未触及关系网约车司机切身利益最核心的部分。平台是否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交医社保,其实才是中央高度关注并且网约车司机们迫切需要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然而,23条具体措施均未涉及这一核心部分。
报道口径中,甚至于“会后为网约车司机代表送去的10万元慰问金和慰问品”,都不是来自于滴滴工会,而是来自于“各级工会”。但通过滴滴工会发给网约车私车,俨然又成了滴滴工会发给网约车司机的一项福利。
与滴滴同时成立工会,早在2022年11月26日就启动集体协商机制的京东集团,同样是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重点企业,相形之下就展示了解决松散型员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满满诚意。
根据《工人日报》的报道,“在集体协商会上,京东集团、京东物流职工方代表和企业代表就薪资待遇、福利保障、安全保护等5个方面现场开展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形成了《京东集团集体合同(草案)》和《京东物流集体合同(草案)》。自此,快递小哥作为新就业形态的典型群体,通过集体协商建立起权益保护的常态化机制,在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险福利、技能培训、就业保障等方面终于有了企业承诺。”
厦门成立的网约车工会更不一样。他由网约车司机自发成立,会员来自于不同的网约车平台,连工会主席都是由网约车司机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成立的目的旨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竭诚服务司机群体,及时帮助网约车从业人员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让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是职工真正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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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工会的“假把式”
滴滴工会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其实是经不起认真推敲的。
央广网的报道提及了出席滴滴1月29日协商恳谈会的与会各方主要领导,其中提到,出席会议的双方首席协商代表,一方为滴滴出行集团副总裁、网约车平台公司CEO孙枢,另一方为滴滴出行党委副书记、滴滴集团(北京)工会主席陈华江。也就是说,孙枢是资方签约代表,陈华江是劳方签约代表。
那么,滴滴集团(北京)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孙枢和陈华江又是何方神圣?
从滴滴各地分支陆续成立的工会组织架构来看,已经诞生的工会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职工工会,即工会成员都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紧密型员工;另一种是联合工会,工会会员由紧密型员工加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同组成。
职工工会成员里甚至没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此谈不上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利益;联合工会虽然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代表,但依附于职工工会,在与资方的谈判中,必然听命于职工工会,同样没有自主权,也就谈不上发言权。
滴滴集团(北京)工会的性质就是职工工会。再来看看孙枢和陈华江的履历。
公开信息显示,孙枢是滴滴网约车司机生态发展委员会主任,网约车平台公司CEO,直接向滴滴出行董事长、创始人兼CEO程维汇报;陈华江是滴滴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同样是滴滴创始元老之一。看得出,孙枢和陈华江都是妥妥的滴滴高管。
由资方派出的两个高级代表签订了《2023年滴滴(北京)网约车司机协商恳谈会专项协议》,协议是否能够代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利益自是不言而喻,协商恳谈会没有触及涉及增加企业运营成本的网约车司机医社保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2021年7月1日凌晨,滴滴偷偷摸摸突击在美国上市,一度被舆论狠批“阳奉阴违”。看似响应中央号召的滴滴,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工作中,是否又是前面一套背后一套,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那就不得而知了。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