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有保留地被说服”_风闻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05-07 07:18
武大的苏德超教授最近发了一篇微博,题为《被pua、被洗脑、被控制的三个标准》。全文如下:
“很多人害怕被pua,害怕被洗脑。这种害怕当然没错。但如果你在讨论问题中输掉了,你却认为对方在控制你,是在对你进行洗脑,对方给你提的建议,被你说成试图控制你,那就没意思了。
是不是被pua,是不是被洗脑,是不是被控制,要抓住三个标准:
第一,对方总是让你觉得你是错的。
第二,对方这样做的时候,其理由并不被你认可。
第三,那些不被你认可的理由,要么直接是错的,要么是不完整的。
第三个标准极其重要。如果你错了,你不一定向对方认错,但你应该靠近正确的东西。如果你没错,或者你和对方都没错,都只是可能答案的一种,对方却说你错了,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小心。
生活中,一些人仅仅因为满足了前两个标准,就认为对方试图控制,这就忒没意思了。如果这就是控制,辩论赛或者讨论中的双方一定都是控制狂了。教师这个行当也没必要存在了。
不要被pua,不要被洗脑,不要被控制。但同时,也要心智开放,不要以为自己总是对的,或者干脆退缩到自己的世界里,遇到不同意见不愿意沟通,谁要沟通,谁就不怀好意。
要被洗脑,也得先有脑子才行。没有脑子,那只能洗手。”
我认为他说得很好,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
但如何做到苏老师说的“既拒绝pua,又心智开放”呢?
我的方法是:
我们在没有足够根据来质疑对方,或者这些质疑已被对方解决的时候,都要接受一种“有保留地被说服”的状态。
大体来说,这就是向对方承认:
1.到现在为止,我认为你的论据和论证是有说服力的,比我现在所能拿出的证据和论证要好;
2.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有一种难以排除的直觉:你并不全对,特别是在某某点上,我们仍然有想像其它可能性的广阔空间;
3.我后续还会研究,来支持我的这个直觉。
无论是争论中的优势方还是劣势方,都应该坦然、欣然地接受这个状态。
如果不尊重对方的这个状态,就是pua;
如果不承认自己会有这个状态,就是拒绝沟通。
举个例子。我上一篇有关性骚扰的文章提到:女性把男性“物化”,欣赏“男色”,并不能达到真正的男女平等,因为:
1.这只能让极少数有财有势的女性逞得一时之快,换言之,它最多做到了“有钱的女性”与“有钱的男性”的暂时平等;
2.它加重了对女性的歧视,因为在男权社会的整体环境下,“男色”是被当作“第二女性”来歧视的。
有转载此文的网友对第1点不持异议,但对第2点表示不赞成,认为那些“女性凝视”下的男性并没有被当作“第二女性”——这就是一种对我的观点的“有保留同意”:同意我的结论“男女互相物化,并不能达到男女平等”和理由1,但对理由2并不信服。然而,她也只是直觉我这么说不对,而没有给出进一步的论证来反驳。
而我是认为:“男色”意味着他是性关系中的被动方,而这一“被动方”就意味着他失去了男权社会所定义的“雄性”地位,所以他会被男权社会当作另外一种“女性”。
当然,我也没有进行过有关的社会学或心理学调研,也只是有一个挥之不去的直觉:
被“物化”的男性很容易失去男性身份,而被“物化”的女性则不会失去女性身份。比如,一个妓女会被加以各种谴责,但总不会被认为“没有资格当女性”或“愧为女性”,但一个男性从事同样的行当,几乎可以肯定会被认为“这还配叫男子汉?”“真是愧为男儿”。总之,男权社会是很容易用剥夺一部分男性身份的方式来维护男权本位的,但女性几乎不可能用剥夺一部分女性性别身份(哪怕是被物化得最厉害的那部分女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或反抗物化。
我相信自己这个直觉能够说明某些问题,但在读者的质疑之下,我也意识到由此就推出一个“第二女性”的概念,根据还并不充分——虽然我通过这个概念,可能触及到了一些东西,比如“歧视”的生成逻辑:
1.当把女性作为被压迫者来压迫的时候,这还只是压迫,还不叫歧视,但这是歧视的根源;
2.当把女性定义为“应受压迫者”“应被物化者”,认为女性只配被压迫被物化的时候,这才叫歧视;
3.当反过来将一切被压迫者、被物化者都定义为“女性”的时候,这是对女性的进一步歧视,也是歧视的延伸——延伸到那些以各种理由被认为“像女性”的人。
正因为歧视总有一个从缘起,到形成,到延伸的逻辑进程,我们才发现:
歧视一部分人如女性、黑人、亚裔等等,其实就是歧视一切弱者,乃至歧视一切人,歧视人本身,因为在私有制社会的无限制竞争中,几乎每个人都可能变成弱者。
这就是为什么一切真正的平权运动(无论性别还是种族平权)的归宿,只能是社会主义,否则就只能半途而废,或者干脆就是叶公好龙。
因为只有社会主义能铲除一切不平等的根源——私有制。
我将这些观点和思路以这样更为清晰的方式表达出来,并不是说我就一定对,而是为了进行更有效率的讨论。虽然我也知道,一个人把话讲得清楚明白,会给人一种他高度自信的感觉,会让有些人不敢和他争论,但这至少也给一些女性带来了一个启示:
当你直接、清楚、明白、无歧义地对那些骚扰你的人说“不”时,这种说话方式所含有的那种自信和威严,是有极强的震慑力的。
补充一点:
之前说的“足够根据”,不但包括事实和逻辑的,也包括生活需要的,而且这个需要优先于其它的事实与逻辑。比如有人要向你借一大笔钱去投资,说得头头是道,你找不到理由反驳他,那么你应该被他“说服”吗?答案是:如果这笔钱是你生活所需,或者占了你的财产很大比例,他讲得再好,再无懈可击,你的合理选择仍然是把钱留在自己手里——这给我们的提示在于:对于可能极大影响我们的基本生活的那些选择,必须格外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