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以单位作为考核整体,实际就是把单位所有人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_风闻
guan_16047358111194-04-16 14:17
【本文来自《我们分局长出事了,分局取消评优资格,所以民警都拿不到精神文明奖》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现在以单位作为考核整体,实际上就是把单位的所有人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然后往往并不能通过这一点来合力办事,倒是可以变成通过这一点来合力隐瞒。
以高校为例,学校以学院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核,比如学院教师发生了教学事故,学院整体绩效就会遭到扣除。那这种做法是不是会促进学院教师更加认真的执行教学纪律避免教学事故呢?当然不是。因为大家都做好,并不能增加绩效,而即使大家都认真,也并不能保证教学事故就100%不发生。所以相比于怎么样避免发生教学事故,更重要的是有没有门路在教学事故发生之后,把这个事情压下去,或者减小影响。而对于具体的教师个人来说,发生了教学事故,反正后果是全院一起承受,落到自己个人头上的即使有,也十分有限。所以这种方式实际上对于认真教学的教师是不公平的:他们再认真,这个绩效能不能拿到,却是由那些不认真的人来决定的,而且对这些人并没有多少办法处理,因为说不定就是院领导或者哪个科研大牛,开罪不起。
类似的,比如绩效考核中还有一项是针对学院领导班子的廉政和工作能力来打分的,这个打分要求全院教职工来打。那这种做法有利于普通教职工监督学院领导的工作方式吗?当然是相反啦!你打分打低了,全院的绩效都被扣除,没有谁会得利。哪怕勇于指出问题的教职工这一次也许有什么奖励条款奖励一次,但是其他所有人的利益都会因为你指出问题而受损,你觉得他们是怪领导不好呢,还是会怪你一定要做什么勇敢的人结果拖累了他们吃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