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数字经济,在中国仍然只占到全部GDP的5%-6%?_风闻
苍狼向月-捍卫真理,不是以想当然为基础的!04-13 18:19
【本文来自《张军:技术迭代如何更好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在传统领域,也可以发现中国的大企业包括零售领域中的大企业,它们的市场占有率是非常低的,而在美国,每一个零售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都非常高。是什么原因?我觉得还是因为中国的市场规模实在太大,很难实现所谓一家或者少数几家可以赢者通吃的局面。”
的确,在武汉的零售就有武商、中百、世纪华联、盒马、沃尔玛、家乐福、山姆会员等等卖场,真是一片繁荣。
中国零售其实也在内卷中获得平衡,一是人太多,二是中美两国的消费习惯差异太大。我根据居住近的两家数据平台,例如沃尔玛和盒马买急用的,或者海鲜产品。平常的消费就就近徒步去超市选购一顿的食材,顶多三顿。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开着皮卡一采购就是一星期的东西。
而像美团饿了么这样的BtoC平台,则更多的承担起在职人员日常的餐饮和采购。
而在公共交通方面,航班有航旅纵横,高铁有12306,十一年前我就靠12306买票了。
最让人意想不到的就是城市公交车也有智能公交,我能通过手机app查到我楼下公交车某一路车什么时候到站,我在下一路车还剩两站路下楼去站台后车……
至于银行,我已经十多年不去营业厅办理常规业务了,都是网上银行!
所以我不知道“有人采用所谓核心数字经济这样一个统计口径,并换算出它占GDP的比重这一数据,中国可能只有5%—6%,低于韩国、美国的水平。”是基于想当然的换算吗?
踏马的棒子和美国鬼子还在用纸钞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