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的辩证_风闻
我是小泥童-见惯生死,乐观存亡04-09 13:16
关于“加班”的辩证
网上阅读公众号【明法明心】“中电科加班事件”是假,老百姓共鸣是真!一文,感觉至少标题的有道理的。无论这个个案事件真假,这显然指出了问题的另一方面。就问题导向角度,我又站“共鸣”一边。
其实工时长短不是问题要害,要害在受支配的雇佣劳动受压迫感,与为社会主义大国崛起而奋斗的主人翁自激感下的劳动感观是完全不同的。正如鞭子下的劳动多一分钟也不愿,二弹一星人自主精神下的努力争分夺妙也兼少,性质完全不同。
比如,来个也许不太恰当,但真切身体验中的真实感受来说一下:最近俺老婆跌断股骨颈只好卧床休养,一切家务由本人入手,再不用听老婆程序干活,真正尝到了做主人翁的乐趣,劳动干得不亦乐乎。(当然,同时也确发现,不细搞卫生就越不觉卫生的必要,一搞了起来,越搞越发现垃圾的细节,难怪以前老婆在家总忙个不停。老婆视线只够一卧室,就此我自由散漫着快乐操持一切,甚至时有创造性发挥,满满地享受了一把主人翁。)
想,通过一些局部诱导性改变了的体制后产生的劳资矛盾入手,即从生产方式缺陷入手,再给你打劳工牌,引暴与激化你的社会矛盾,打乱你的发展节奏,这几乎是目前战略对手针对大国特制的流行颜色捣蛋手段了。他们管这叫内应外合。也因此,我们常会发现,在一些颜色势力词汇里,“改开”几乎被诱导成了国民复活记。而控制民国类型,那是米叔叔的强项。米叔叔就怕你不国民党化,而一心搞共产党的人民观点的实践。
因此,无论电科个案事真假,问题积累已深,主要战略对手在解决矛盾与利用矛盾中,都在争分夺秒围棋落子,谁能告诉我,一号等一天劳动多少小时?违不违反劳动法?
加班如果成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惯例,那肯定是违法恶习。但社会主义还提倡过星期六义务劳动无尚光荣,性质显然天差地别。
现在是,一招一式,俱关战略竞争生死劫动数子胜负中。大意不得。
202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