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拿什么保护儿童权益?_风闻
何鲸洛-文字可以流氓,初心不敢或忘;公众号:一笔封禅04-08 15:21
4月7日。
备受关注的孙卓被拐案一审庭审结束。
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据孙海洋提前公布的检方量刑建议书显示:
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5年有期徒刑。
同时。
孙海洋也在此前采访中透露将追加民事赔偿580万元。
①猥亵幼女终身禁业就够了吗?▽
被拐儿童只是其一。
还有更恶劣的情况。
2023年3月。
两会期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吴碧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关于儿童被性侵的话题一直被社会各方关注,儿童防性侵综合治理体系也在加快建设,但儿童性侵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吴碧霞称。
“女童保护”公益组织统计的数据显示:
2013年-2021年。
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2952件,受害儿童超过5500人,受性侵儿童一直呈低龄化趋势,受害人年龄为中小学学龄段的案例占了大多数。
然而。
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不过是实际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例如2015年至2018年11月。
不到4年时间里,全国法院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就达11519件,这只是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数量。
此前。
2019年7月3日。
犯罪嫌疑人王振华、周燕芬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6月17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
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当然。
这只是一个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6日。
曹妃甸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
一起发生在2019年的性侵幼女案审理完结并宣判,被告多次奸淫幼女,至被害人怀孕产子。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
二审维持原判。
2022年11月15日。
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对学校外聘教职人员多次猥亵女童,在女童家人报案后被依法抓获案一审依法开庭并当庭宣判。
以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
同时。
禁止被告人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算是全国首例。
2023年1月31日。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李某(小学教师)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
数罪并罚。
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同时禁止其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2月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刘某性侵女童一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
被告人刘某在担任某小学教师期间,在教学过程中多次猥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童。
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数罪并罚。
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半,终身禁业。
2023年4月3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家庭教师因猥亵儿童被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案件。
经查。
李某某受聘担任被害人的家庭教师,每周为被害人补课。
其间。
李某某以隔衣触摸、身体碰蹭等方式对年仅13岁的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
后经被害人家属报警,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其后。
李某某获刑3年半,被宣告终身从业禁止。
②它们连男婴都不放过?▽
2019年。
《“女童保护”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
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301起案例中共有293起表明了受害人性别。
其中女童为272起,占比92.83%;
男童为21起,占比7.17%。
从受害人数量上看。
807名受害人中有758人表明了性别。
其中女童677人,占比89.31%;
男童为81人,占比10.69%。
他们也是受害者。
但却很容易被忽视。
与此同时。
2020年7月16日。
河北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通报5起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为房某某潜入10余所乡镇中小学男生宿舍,对熟睡的男生进行猥亵,共计作案11起,被害学生多达40余名。
判决结果如下:
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两罪并罚。
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2023年2月8日。
一则南昌男老师猥亵男童的事件上了热搜。
2022年6月。
小徐的父母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邀请了学校的代课老师张某,对于给学生补课,张某欣然答应,没想到这却是小徐噩梦的开始!
经审理。
法院认为张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违背教育职业所要求的特定义务犯罪行为,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终依法判处禁止张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2023年2月23日。
山东聊城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猥亵儿童案。
2022年4月4日至7月1日。
保姆张某某在照看男婴期间,多次对男婴进行猥亵。
随后。
因涉嫌犯强制猥亵罪,张某某被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
张某某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看护、教育等相关的职业。
2023年3月20日。
知乎@阿华 总结男童猥亵案例。
③未成年人保护法?▽
早在1989年。
联合国第44届第25号决议通过,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儿童权利公约》。
其中第二条规定:
“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即“儿童”系本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
1991年。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从此《儿童权利公约》成为我国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回到国内。
《刑法》第236条规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009年。
刑法就已经规定了强制猥亵罪,第三款写明,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2014年。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这些年。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从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到2020年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均规定“从业禁止”。
2021年。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宣告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2022年。
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又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要求司法机关准确适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对师德严重违规问题“零容忍”,为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其中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从业禁止和禁止令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有关单位未履行犯罪记录查询制度、从业禁止制度的,应当向该单位提出建议。
只是相关法律若不落实?
也终究只是“一纸空文”。
就在2014年。
湖北咸宁通山县某小学教师邓某就因猥亵儿童行为被家长反映到学校。
当时。
该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学校调查后未作处理,又将邓某调至另一所小学继续任教。
2020年。
邓某利用职务便利再度犯案。
当然。
法律落实需要时间。
只是有些特例真让人看不懂。
2022年5月31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湖南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为谌某某强奸、猥亵案,其潜入小学校园宿舍冒充学校校长身份采取言语威胁强奸、猥亵多名未满12周岁的幼女。
判决结果如下:
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两罪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3月30日。
据江苏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消息。
江苏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
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
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
同时。
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此外。
江苏宜兴也将强制报告自动提醒程序嵌入到医院诊疗系统中。
江苏连云港在全市医院诊疗系统嵌入“强制报告提醒程序”,对诊疗中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弹窗提醒,并将病例一键备案至医院法务部门,经初审后即时向司法机关报告。
只是如此恶劣的行径?
不是防比堵更重要吗?
最后。
我们再聊几句。
拐卖儿童就判个几年;
猥亵、强奸儿童顶多也就十年左右,情节更严重的还能死缓;
作为普通人。
我们有时候是真看不懂这些“重罪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