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员子女的考公“连坐”里,隐藏着我们对未来社会的期望_风闻
陈光有话说-03-11 11:21
要澄清的是,考公“连坐”在这里其实并不准确,最多算是给考公的人设置的底线。
公务员是一种公共职位,考试这种筛选方法,不识字的人会首先被筛掉,就意味着所有参与者都明白,“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成为公务员”,但这个条件太低了,我们对占据公共职位的人的要求其实是“只有能力胜任的才能成为公务员”。在公务员职责可大可小和国家供养稳定,并且终身雇佣的体系里,公务员这种面向社会全体成员,并且被挤破头的岗位天然的要被质问“你凭什么坐在这个位置?”没有道德瑕疵,算是这种质问的一个回答。能力大小可能短时间不能看到,但道德瑕疵这件事,要在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暴露出来,其实是很容易的事情。近亲有犯罪记录,就属于有道德瑕疵的一种,在整体社会的筛选中,肯定要优先选择没有道德瑕疵的人出任公共职位。
法律界人士一句“连坐”就想破除这种在人才选拔制度上的道德考虑,不光要翻船,可能会刨掉所谓现代法律体系的根基。
在对未来社会的构想中,假定我们有从大到小三个目标
1. 我们要建设一个没有犯罪者的国家。
2. 我们要建设一个有很少的犯罪者,但每个犯罪者都被保护的很好的国家,当然,对犯罪者的保护不能超过非犯罪者。
3.我们要建设一个有很多犯罪者,但每个犯罪者都被保护的很好的国家,对犯罪者的保护可以超过非犯罪者。
如果理想主义者会选择1的话,普通人肯定会选择2,但其实现在的欧洲和美国,都在向着第3个目标狂奔。
我们为什么反对去除死刑?只有死刑才能在未犯罪前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在重大伤害发生后,迅速的从物质上消除掉犯罪者。如果一个潜在的犯罪分子只是内心有邪念,但因为外部社会的强大压力而放弃犯罪行为,那只需要做好保护非犯罪者的日常,就能够保护他,不需要等到他犯罪之后再去保护他。所以中国古代社会强调道德所带来的社会压力,如果人人都迫于社会压力选择正常行为,那是对社会资源的节约,警察,监狱,军队和法庭,每个部门都要消耗大量的社会财富,如果把这些资源都节省出来,更有可能在丛林社会的国战中取得胜利。
而从西方引进的一套所谓的保护犯人权利的现代刑诉法制度,只是从一个微观的细节上一点一点的向着目标3前进,一个没有社会道德压力的潜在罪犯,不会因为忌惮犯罪后所带来的各种后果而停止犯罪行为,反而觉得他的犯罪行为是和社会进行的一次互动,甚至很多犯罪者会产生,我犯罪了,但我也坐了几十年牢,我不欠什么。不,你让社会离一个人人安居乐业的社会更遥远了。律师这种天然的要和犯罪分子打交道的职业,如果要利益最大化,那当然是每个人都是犯罪分子,每个人都因为犯罪而需要律师,人人都不犯罪的一个世界,律师是要首先失业的。
我们不能捡了保护犯罪者利益的芝麻,丢掉了尽可能减少犯罪行为,节省社会资源的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