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_风闻
云去闲-03-07 14:25
(作者注:有位叫做”时之浩浩荡荡“的观网网友,发了一篇叫做“政审是政治问题,而非法律问题”的帖子。我看了以后有不同意见。现在我把不同意见写下了,请各位观友讨论。)
一、作者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根本没有弄清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什么是人民内部矛盾,什么是敌我矛盾。也不知道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区别。
二、敌人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党的领导,卖国叛国的人。
三、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是敌人。从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一是大类犯罪才是标准真正的敌人,在“军人违犯职责罪”中有一部分罪名也涉及危害国家国防安全的犯罪,也可以算是敌人。除此之外,其他犯罪分子包括大贪污犯都不是敌人,即使犯了杀人罪被枪毙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只不过他们的罪行非常严重,所以要受到严厉惩罚。
四、受到严厉惩罚的人民内部矛盾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以“剥夺政治权利”,这只表明他们的思想不足以正确行使政治权利,就好像一个智力不足的人无法正确行使政治权利一样。这并不说他们就是敌人。例如,一个人因为邻里矛盾导致杀人犯罪,这个杀人犯被处以死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难道他是人民的敌人吗?当然不是。这只是人民内部激化引起的。反过来说,一个人投靠敌国,充当间谍,即使没有杀人,他也是敌人。
五、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监禁关押的场所都一样,这给人一个错觉,好像他们都是敌人,但完全是不同性质的犯罪,也就是一类是敌我矛盾引起的犯罪,另一类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犯罪。
六、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轻的要通过“说服批评教育”的方式来解决,重的要给予处理但也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再严重的该判刑的判刑但也不能连累株连无辜。
七、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犯罪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38条:“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请问作者,如何理解这一条?即使敌我矛盾犯罪,刑满释放以后,也要适用这一条。
八、当前政审存在的问题一个是过度政审,一个是非常混乱。
1、过度政审的意思就是把思想问题法律化,把法律问题政治化,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把个人问题扩大化。
(1)所有犯罪问题都是思想问题。一个头脑中有问题,只要没有把思想变成行为,没有危害社会就不能处理他。一个人想投敌,但也只是想了一想,到死也没有实行,甚至也没有人知道他要投敌叛国。这个人是不是要判刑?
(2)简单化。犯罪有敌我矛盾引起的,有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的。同样是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轻,有的重。但是在政审的时候一刀切,不区分犯罪的性质,不区分犯罪的危害程度,不区分犯罪主观区别。
一时犯罪,终生犯罪。一人犯罪,子孙受累。这就好比“一时生病终生吃药、一人得病子孙吃药”完全一样。一个孩子,接受的社会主义教育,直到大学毕业也没有一点污迹,可就是因为30年前,他的爷爷曾经因为判了2个月的拘役缓刑,这个孩子就被剥夺许多权利。这合理吗?
(3)株连就是把个人问题扩大化。株连的意义是非常广泛的,并不是说没有犯罪的子女和犯罪的祖父母、父母没有一起被判刑就不是株连。**因为****祖父母、**父母犯罪,而影响到根本没有犯罪的子女的社会权利,就是株连。
有人认为,贪官的子女享受到了贪污犯父母的好处,就应该受牵连。如果是一个成年孩子明知父母是贪污犯,这样的子女应当当作贪污的共犯看待。如果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甚至他的父母被判刑以后20年,这个孩子才出生,他享受到了什么好处?
再举一个例子。一个人酒驾,造成单方事故,事故造成同车的子女重伤残疾,而酒驾司机被判刑。这个孩子已经是车祸的受害者了,如果在以后生活中这个孩子再次因为父母犯罪而被剥夺社会权利,孩子受到两次无辜的伤害,这样合理合法吗?
再举一个例子。孩子是家暴的受害者,实行家暴的父母被判刑。如果在以后生活中这个孩子再次因为父母犯罪而被剥夺社会权利,孩子受到两次无辜的伤害,这样合理合法吗?
以上案例表明,犯罪侵犯的是整个社会利益,同样包括犯罪分子的子女后代的利益。罪犯的子女后代不能受到两次伤害。
2、政审混乱的意思是,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规定,并且不公开。这恰好说明,过度政审在很大程度是不合法的,是与“依法治国”的原则相违背的。
九、建议作者认真学习毛主席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不要把人民内部矛盾当做敌我矛盾。把****人民内部矛盾当做敌我矛盾来处理,只能激化矛盾,撕裂社会。这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含义。
十、许多罪犯的子女后代根本不知道自己上一辈曾经是犯过罪,当他们一心想报效祖国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通过政审。这岂不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我希望再好好学习一下国家的统一战线政策吧!
十一、在我党历史上,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历史上,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非常容易“左倾”。左倾的表现之一就是“扩大化”。在红军时期肃反扩大化,在延安时期整风扩大化,在建国后“反右”扩大化。扩大化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扩大化的根源所在就是没有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用对待敌人的方法对待人民内部矛盾。这样的教训应当记取。一时犯错,错及终身;一人犯错,错及家人和子孙。这就是扩大化。
